心得体会是一种把大家心里念头通过文字形容出来的书面材料,不管是谁在写心得体会,我们都是要将事情的发展经过梳理好的,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预防与教育心得体会5篇,感谢您的参阅。
预防与教育心得体会篇1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更关系到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一、鼓励学生自主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
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儿童实践、注重儿童自主参与,儿童思想道德建设,务必力戒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要多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让儿童在行动中明理,在实践中锻炼,学会自己教育自己。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我校要求授课教师在备课中要把德育内容反映在教案当中,在课堂上,结合课文内容灵活多样进行德育渗透教学;同时利用每周一班会课组织学生开展"安全、环保、礼仪、诚信、自律"等方面的主题班会,在教育中逐步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
2、鼓励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我校通过活动,使各班学生出现你争我赶的局面,并从没个班中抽出部分优秀的学生对学校进行监督反馈,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3、每周一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教育活动。
国旗是祖国的象征,教育学生热爱国旗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我校在学生中开展"国旗下讲话"的活动,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使学生在老师各家长还有社会人士的真确指导下,引导学生为国家和人民多做贡献,更为红旗高高飘扬而奋斗,
4、开展行为规范实践活动,进行礼仪教育。
每班每两周给学生上一节礼仪课,所讲的礼仪都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编排的,让学生模拟实践,表演怎样才能做到待人接物有礼貌。我们坚持抓好《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养成训练,学生逐步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变得文明礼貌多了。
5、开展"三个弯弯腰"活动,进行环保教育。
要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环保的意识是不能没有的。我校首先在学生当中开展环保主题活动,让学生"见到果皮弯弯腰;见到纸屑弯弯腰;见到塑料袋弯弯腰"成为自觉行动。
6、开展"孝心献父母"主题活动,进行传统美德教育。
二、积极为学生创设道德建设的社会实践场所
学生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家长、教师和全体社会成员的通力合作。
1、小公民道德建设走进家庭。
家庭是学生道德教育的摇篮,是学生道德教育最重要、最基础的阵地,对于学生道德习惯的形成着成起着重要的作用。我校充分发挥家庭教育作用,广泛向家长宣传道德建设计划,积极求得家长对孩子参与活动,在家中给学生当好"小帮手"、"小主人"等提供机会和条件。
2、小公民道德建设主动与社会联网。
在对学生进行小公民道德建设中,我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来支持和参与,其中我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邀请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老领导到校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2)利用社会活动场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道德实践活动。我校每学期都组织学生参加读书征文竞赛活动。
存在主要问题:
其一,未成年人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方面观念淡薄,缺乏遵守公德的意识。
其二,未成年人在物质追求方面上,表现出贪图安逸、相互攀比,精神世界空虚,无远大理想,上进心不足。
其三,学校、社会、家庭教育比较难做到三位一体,互相渗透,出现学校教育和社会、家庭教育逆向异步的现象。
潇潇春雨后,簇簇满园芳。我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比起其他先进学校来说仍还有许多差距,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加一把劲,使学校的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预防与教育心得体会篇2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十分重要,正如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一样,虽然是生活中的强者,伟大的战士但在人生的旅途中,他却遇到了诸多的不幸: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即使这样他也没有放弃对生命的追求,对健康身体的渴望,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在文章中呼喊:“生命之火万岁”!
在学习中一些专业人士为我们讲述了如何进行溺水自救救他人,以及一些游泳,防溺水的常识,这些方法让我们的日常安全知识增长了许多,也让我们认识到了日常生活的危害。
例如:他人溺水怎么办?
一、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尽量不要下水营救。
二、应大声呼救,用救生器材或当时可以利用的竹竿木板绳索等物件营救。
还有中小学生游泳四不要:
一、不要单独游泳要和大人同行。
二、不要到无救生人员的水域游泳。
三、不要的海江等不熟息的水域游泳,游泳前先要了解水下的环境。
四、不要马上下水应先做准备活动适应水温。
这些游泳常识不仅可行,而且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十分宝贵的财富。中国传统称60岁为花甲,70岁为古稀,即使以现代的医疗条件和生活条件,能活到x-x岁担任也不是太多,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从现在开始珍爱自己的生命吧!
炎热的夏天,游泳是最热门的活动,除了室内室外游泳池,还有迷人的河滨,沙滩和小溪但欢乐享受之余,也请留意其中所潜藏的危机。因为随时有一只恶魔之手将你拉入深渊,由你下水的那一刻起,它就一步一步地向你逼近,只是你没有察觉而已。事前多一份预备和考量就可以带给我们无限的欢笑,减少悲伤和遗憾。
水就像一只凶残的老虎,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它的“猎物”。
还有数不清这样的“意外”,所以请同学们珍爱生命,这就如同孝顺父母。
假如要想游泳,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到有救生员,安全设施完善的游泳池进行活动,不独自一人或和朋友成群结队地到河边游泳。上学路途中要多加留神,留意安全,不要被一时的凉快所吸引,而到路旁的池塘去玩耍。下水前先活动活动筋骨,清楚水的深度,才进行游泳,避免游泳时抽筋。身体弱的同学,不应到深水区游泳。有镶牙的同学,应先除下假牙,避免游泳时卡住呼吸道。
假如我们在游泳时抽筋,应用力蹬腿或拉扯抽筋部分,同时头向上仰,并用手紧紧抓住岸上的东西,如树枝石头等,然后立即向旁边的人呼救。
让我们吸取血的教训,敲响长鸣的警钟,预防溺水事故,共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吧!
预防与教育心得体会篇3
20__年6月6日是全国"爱眼日",其主题是"关注青少年眼健康"。为增进人们眼的健康保健意识,__区中医院围绕"爱眼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义诊及爱眼护眼活动:
一是加大"爱眼日"活动宣传。我院在门诊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7幅,印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__省防盲治盲规划(20__-20__)》以及眼的健康保健知识,开展残疾预防,增进健康知识宣传,唤起人们对进一步做好防盲治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举办青少年预防近视知识讲座。6月4日,我院深入中学、小学举办预防青少年近视知识讲座,眼科专家从产生近视的原因、治疗和预防等方面对中小学生进行详细的讲解,重点对保护眼睛的基本常识(如座姿、看书、眼保健操、眼部的调节等)进行示范指导,并通过形象生动的举例说明使青少年掌握科学用眼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习惯,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并相继开展了以"预防近视、珍爱光明"、"明亮眼睛迎奥运"知识讲座。
三是积极开展眼保健和康复指导服务。我院制作"光明天使,点亮视界"宣传牌,安排眼科医务人员到供销大厦广场开展义诊和眼保健咨询活动,主动服务,发放眼保健知识宣传资料,普及防盲治盲知识,对47名眼病患者进行义诊,接受咨询的人数达300余人次。
预防与教育心得体会篇4
今天,老师带我们观看了防溺水宣传片,这堂课我听得格外认真,因为这可是比语文、数学、英语更重要的课。俗话说“安全教育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没有生命,一切等于零。
片中为我们讲述:今年3月份起,我国儿童溺水身亡事件就有九例,这意味着,九个家庭因此破裂。看到发生溺水惨剧后的死者家人,他们是多么崩溃、无奈,每天都以泪洗面,难过、心痛、自责、后悔充斥着他们的心。听着那些家长们无力的哭声,我的心都在颤抖。失去孩子,这样的痛,恐怕是他们这一辈子抹不去的阴影了。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个短片告诉了我许多关于预防溺水的知识,让我学会了“四不”:一、未经家长老师同意不去;二、没有会游泳的成人陪同不去;三、水深的地方不去;四、江溪池塘不去。我还懂得了:在游泳时,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脚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大声呼救。
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要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求救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体力耗尽而丧命。我们应大声呼叫,引来大人救助。老师最后把这些知识归总为“六个不准”和“两个会”,叫我们每位同学都背下来。
生命是宝贵的.,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它不像财富能失而复得,也不像离离原上草周而复始,失去了生命,不仅自己失去了一切,还会给活着的亲人留下心灵的创伤。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好好学习,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努力提升自我素质,为自己、为国家创造有意义的人生。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预防与教育心得体会篇5
2021年6月1日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本法历经三次审议,于2020年12月26日顺利通过。此次修订将原有法律由57条变为68条,明确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提前干预,完善了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措施。
一、立法背景
我国目前涉及保护未成年的法律主要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侧重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可能地帮助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顺利地回归社会,成为合格的人才。两部法律共同发力,一体施行,才能真正地保护好广大的未成年人。
二、立法亮点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屡见不鲜,刑法也逐渐调整了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结合社会各界的建议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此次修改主要有以下亮点:
1、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从横向与纵向两个角度明确界定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含义。不良行为是指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等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由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突出“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特点。
2、对特定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专门教育,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专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于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新的法律规定了四种情形,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这标志着收容教养制度同时退出历史舞台。
3、强化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公安机关应及时制止。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三、立法意义
“只是个孩子”显然无法当作他们逃避法律和社会规则约束的借口。如何对他们进行教育矫治?如何更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新实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填补了“一放了之”与“一罚了之”之间的空白地带,设置了科学合理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体系,是对当前民意和舆论的积极回应,更是践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