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会的出现为了让我们更详细的记录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与一般的书面材料不同,除了有自己真实的情感之外,还有一定的写作格式,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1
星期三下午,我们听蒋副所长讲了一堂意义非凡的课,在课上,我们知道了__年全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有10.9万人,受轻伤、重伤以至残疾的竟高达56.2万人,其中就包括中小学生4400人,平均每天就有270余人离了这片美丽的土地!
看完这些,我就惊叹万分——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以至大批大批的生命离去,汽车不仅给予了我们便利,还给我们危险!在他讲的许多交通规则安全的知识中,有一个案例,是我记忆犹新,那课火红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那一件事故发生在公交车上,司机驾驶员着车行驶在狭窄的道路,这时它的右侧驶来了一辆车。由于到了上较窄,两车几乎是擦肩而行。可这时,公交车上的一名男子忽然将头探出窗外,惨不忍睹的一幕发生了——那小伙子的头颅一瞬便离开自己血脉相通的身体,倒在了血泊中……我不禁不寒而粟,多么残酷的一件事啊,他因缺乏必要的交通规则安全意识,才是自己坠入深不见底的万丈深渊,让其家人陷入决望和悲痛之中。
因此,注意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生命的基本保障,如果我们打他比作一嘲游戏”那么我就告诉你们玩好“游戏”的“要领”:
1、 交通信号分为三类: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信号、交警手势信号,当指挥灯的信号与交警手势不一样时,要尊从交警的指挥。
2、 当红绿灯的黄灯亮起时,在行驶线内的话要立即停止前进;当在线外时,可以继续前进。
3、 当你要过公路时没有天桥可以走斑马线你也要左前右望一望,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行,不许横穿公路。
……
我们要时时刻刻遵守交通规则,让这个世界少一声哭泣,少一滴眼泪,让我们中小学生幸福、快乐的奔跑,让我们每一个家庭都充满温馨,充满欢笑。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2
在上个星期五的下午,定海局女警俄老师给我们讲了安全知识,使我们受益匪浅。
俄老师先讲了在校园外被拐骗的现象,教育了我们无论对方怎么*都不要说话。还教给了我们逃生的办法:大声呼救。只要大声呼救就能引起路人注意,人多坏蛋自然会走,这可是个好办法。对方一般都是在很晚时,没有几个同学时才出来拐骗的人多,所以我们自己首先得做到不要很晚回家。这就让我想到学校要求我们不在放学不要在学校或路上逗留,要按时回家,原来是这个原因。
放鞭炮,看似平常的小事,在俄老师看来是关系着安全大事的。老师在大屏幕上出现了一幅图片,只见图中一两个小男孩站在窨井盖旁等待着,突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窨井盖突然蹦出来,污水跟着喷涌而出。老师给我们讲解了一下。原来是小男孩太调皮,把鞭炮放到了窨井盖里,才会导致这样。险情的发生,所幸的是那几个小男孩没离井口太近,不然后果不堪设想。这可是给男孩子们的一个忠告,同时,也提醒我们行事之前要想想:这样做安全吗?不能为寻欢而悲泣。
一节课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原本安全知识浅薄的我如今收获良多。我也将会把这些知识告诉自己的亲人、朋友,让他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让我们一起创建平安校园平安定海吧!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3
交通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连,无论是在路上走还是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安全总是处于第一位的。近年来,在我们中学生身边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很多都是因为我们自身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不注意遵守交通和乘车规则而发生的不该发生的悲剧。交通法规需要每个人都自觉地去遵守,这样才可以尽可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年轻人大多生性好动,注意力不易集中。有些同学在骑车时戴着随身听,或者在街上追逐嬉戏,以至于不能辨明当时的情况而作出及时的反应。还有很多同学心存侥幸,以为自己能够在发生事故前躲避危险,或者抱着“他们不敢撞我”的想法,这些都是造成交通事故中不必要伤亡的原因。只要我们能谨慎一点,不要太自以为是,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是我们从小就知道的最简单的交通规则。它们不但是我们生命的护身符,还能在我们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还能为我们主持正义。张艳是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有一次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被车撞了,事故双方各执一词,正在争执不下时,张艳想到她过马路时走了人行横道,并向警察报告了这一情况,结果张艳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与此相对的一个例子:小唐由于偷懒没有走过街天桥,而是翻越了马路中间的隔离栏,就在跳下去的一瞬间,惨剧发生了。
交通事故所带来的伤害不仅仅是个人的,这些不幸的事故给他们的亲人、朋友都会带来伤痛,所以说关爱自己的生命也就是关爱自己身边的人,如果我们平常就能从细微处做起: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护栏……这些虽然看起来是小事,有些同学会对它们不以为然,但是在关键时刻,它们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交通安全时刻都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遵守交通法规就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同学们,快快行动起来吧,创建一个更安全的校园、更和谐的社会!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4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5
我们学校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宣传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了全体师生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家的自我防护能力。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安全周教育活动,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注意校内安全 2、注意交通安全 3、注意活动安全 4、注意饮食安全 5、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注意家庭安全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同学们深刻认识到小手拉大手,学生促家长,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的重要性。纷纷表示要与亲朋好友一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为我们寿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现在因为交通事故而死于非命的人太多了,难道他们不是死的太冤枉了吗? 我曾经就听说过这样一则交通安全事故: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我和妈妈在方塔街上散步。突然,一辆车唰地一下擦肩而过,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男孩骑着自行车,不知要去哪儿,由于他骑得太快了,差一点儿就撞上了斑马路上的行人。行人劝他不要骑得那么快,可他不听劝告,继续骑他的飞车,脸上不时露出得意而急促的神情。我想:这个男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要不然他怎么会骑得那么快呢?但这样很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的。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和妈妈在一个拐弯的地方,看见许多人围在路中央,我们就带着好奇心走了过去。啊我不禁惊叫起来。这不是刚才骑飞车的那个男孩吗,他怎么被车撞了?我听见旁观者议论纷纷,唉!这孩子这可怜啊!刚才不小心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如果这个孩子车骑得慢一点,如果那个开车的开慢一点,如果……可是,再多的如果也不能使这朵已经完全凋谢的蓓蕾重新开放。这个男孩的父母不知为这个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操了多少心,可现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让父母悲痛万分……
现在城市交通繁忙了,像这种悲惨的交通事故在国内多如繁星,因为我国交通事故死伤率居世界第一。所以,无论交警在不在场,我们都要自觉的遵守交通法规。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我们小学生不仅自己要遵守交通法规,而且发现有人违反了,应及时地批评、劝阻。
让我们把交通安全这四个字在心里永远扎下根,让全世界人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事故永远在我们生活中消失,让我们的明天充满鲜花,充满阳光。那么,交通安全便是你最好最好的朋友,它将永远保护着你,带给你幸福。让我们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少年吧!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平安校园。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高高兴兴,祝愿我们的校园真正成为全校师生安全的港湾,和谐的家园!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6
12月2日是第x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和遏制涉及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出行。广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围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扎实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
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全市学校各班主任或安全课教师以广安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主要阵地,以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视频等资源为主要内容,以安全、班会课为主要时机,扎实开展交通安全课堂教学,观看交通安全视频9812场次,召开主题班会5689场次,举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560个、展板863张、标语523幅等。
强化家庭交通安全教育。全市学校通过印发《学生和家长学习流程》42.3万份、发送信息21.8万条等方式,指导学生家长借助广安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与孩子共同学习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教育视频,进一步强化家长关注出行细节,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监护,培养孩子良好的交通习惯。
强化教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全市学校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知识为重点,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校车安全事故,通过召开教职工交通安全专题培训会869场次、校车驾驶人及随车照管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会209场次、观看交通警示片352场次等方式,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和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了教职工、校车驾驶人等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7
安全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更是要把思想从被动的“要我安全”提高到主动的“我要安全”层面上来。从员工主动的自觉的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对我们来说,应立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各项工作的保障,有了安全才能有效益。员工的生命是第一位的,我们只有一次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都是弥足珍贵的。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中,我们心中必须时刻谨记:生命第一,安全第一。为了确保生命安全,在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安全管理、安全操作、牢记禁令、杜绝三违、反三违,争取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章作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建筑业作为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我们作为一名建筑业工作人员,只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空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单位、为自己、
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更是对家庭幸福的提醒。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己的生命,也就打碎了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十大禁令。安全工作是和我们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只有我们的生命有了保证,家庭才能欢乐。珍爱生命、牢记安全,其实就是善待我们自己。安全是一种责任,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让我们肩负起“安全预防“这一神圣使命,“带着安全意识上路,载着幸福感觉回家”。
又怎样使我们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呢?安全无小事,事事关乎安全,我们的整个万力集团就像千里长堤,而一个个不安全隐患就像蚊穴,所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和灾难的发生。纵观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至少应有九成以上的事故应该说能够避免。然而就是因为部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心中抱有“小小蚊穴,何足惧哉”的侥幸心理,才发生了许多本不该发生的事故,从而给企业、
家庭以及个人带来了重大损失和无比伤痛。究其原因,无外乎就两点:一是安全意识淡薄,二是安全知识欠缺。而在现场中对安全知识的强化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恰恰是安全意识的提升,特别是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
怎样才算员工整体安全意识的提升?如果大家都能从目前的“要我安全”局面自觉地转变成“我要安全”的状态,那么公司的安全管理必将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那么如何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呢?下面我就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首先,要着眼人的安全心理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抓住以下三个重点: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优先效应,抓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给新员工打下安全生产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应,以生产中出现的典型安全案例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实影响员工、激励员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应。运用含蓄的、间接的办法,对员工的心理和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行常规教育。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
分都是因为人的为安全行为引起的。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使其突破以往站在企业角度的表现形式,而应以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施工企业来说,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例如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生产中最大祸根是失职,最大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最后,针对人的思想障碍展开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究其原因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
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有目的的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确保。
其实蚁穴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把它与长堤联系起来;单纯违章操作的某个动作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把那个动作与施工工序联系起来。就象饮酒一样,饮酒本身是生活中的一件乐事,但是要把醉酒与驾驭联系起来,生命之堤还能牢固吗?希望我们的每一个员工包括我们的协作队伍,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让我们万力集团这个千里长堤变成坚不可摧的金刚之堤,让小小的蚁穴永无藏身之地。
关于交通的心得体会篇8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