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处分心得体会6篇

时间:2022-08-25 作者:Fallinlove 心得体会

很多人都明白优秀的心得体会,能让更多读者产生共情,写心得体会之前一定要有自己的思考过程,这是心得体会写得好的关键,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挨处分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挨处分心得体会6篇

挨处分心得体会篇1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

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

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挨处分心得体会篇2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学好弄懂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各类条例、法规等,新能源集团开展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纪检监察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特别是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深刻领悟了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的含义,进一步体会了在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意义,现简要谈一谈感悟与体会:

一要学纪懂纪。作为一名党员,首先要通过学习,了解掌握《条例》,深刻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理解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做到为人有准则,办事有原则,持续保持一名共产党人的优秀本色。

二要敬畏党纪。党纪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的举止,划出行为的“红线”。作为党员要树立党纪意识、法治意识,任何党员在党纪面前都要一视同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率先垂范,防微杜渐。

三要严格执纪。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用监督传递压力,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学以致用,纪法贯通,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切实将《条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挨处分心得体会篇3

2019年8月18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2019年的《条例》进行了修改,新增和删除了部分内容,使《条例》更加与时俱进,更加符合新形势、新时代的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继2019年修订之后,我们党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释放了用铁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纪律是党的生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党纪处分条例在我国的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9年修订的《条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此次修订《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定不移、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修订《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广大党员的行为,目的在于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带领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举止。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挨处分心得体会篇4

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3条,新增5条,修改1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项纪律中居于首位。例如,增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处分规定;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的给予处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嘴下,搞两面派给予处分,等等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现的管党治党的所有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此次修订《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挨处分心得体会篇5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挨处分心得体会篇6

今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修订《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的具体实践。为更好地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从今天起,本报陆续刊登一批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文章,敬请读者关注。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新旧对比学,学出坚定信仰,学出落实自觉。笔者结合近期的学习体会,联系我区反分裂、反腐败斗争实际,就贯彻落实好《条例》进行了深入思考,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学习《条例》的明白人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此次修订《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条例》进行修订,再次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新《条例》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动员、再部署;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是执行纪律的监督机关,打铁必须自身硬。这就要求我们把《条例》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背景这一大格局下来思考和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结合起来,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和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责任担当,做贯彻《条例》的监督人

抓反分裂斗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此次修订《条例》,对“政治纪律”一章的修改和变动最大,涉及的内容最多。在新增的11条条款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就占到了5条,可见政治纪律的特殊重要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政治任务,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特别是在新疆,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和反恐维稳形势,我们必须始终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没有局外地区、没有局外单位、没有局外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精准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吃着共产党的饭、砸着共产党的锅”,甚至与“三股势力”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两面人”“两面派”,严厉打击“不拿刀枪的敌人”,深挖细查问题产生的根源,坚决清除政治隐患。

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从严治党。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作为重点查处内容写入其中,这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找准了重点,不仅有助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保持高压态势,而且有助于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绩。我们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对总目标认识不到位、思想不聚焦,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组合拳”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科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精准把握政策能力,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对政治上值得信赖的党员干部稳妥处置;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依然我行我素的严惩不贷。同时,要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作风顽疾。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加了对污染防治、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完善了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条款,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牢记“干部作风不实是我们最大敌人”这一科学论断,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基础上,用足用好群众工作督导这个有力抓手,对贯彻落实总目标、打好“三大攻坚战”、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开展群众工作、转变干部作风等情况,重点进行监督检查。

当前,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的具体举措,用好巡视利剑、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执纪问责、曝光典型案例,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整治四个方面的12类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定期筛选性质严重、影响恶劣、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对工作开展不力、查处问题不认真、纠正整改走过场的,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坚持忠诚干净,做执行《条例》的模范人

做党的纪律的忠实维护者,就是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派驻监督的重点,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学习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用好制度利器,把牢纪律“戒尺”,巩固深化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坚持把“惩”的作用和“治”的功能结合起来,坚持把“霹雳手段”和“菩萨心肠”结合起来,坚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党的“纪律部队”,我们要把“讲政治”融入血液,把“守纪律”浸入骨髓,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和“标兵”。带头在纪检监察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工作氛围、纪律氛围,真正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充满正义、阳光积极、更加健康的政治机关,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不出列、不掉队。

守纪律讲规矩,既要靠自律,也要靠他律。要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我们必须带头学习贯彻《条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真正把《条例》印刻于心、外化于行,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