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而治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2-08-25 作者:Surplus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写得好是会让别人对你刮目相看的,因为写心得体会也是需要很强的写作能力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带给我们深刻的启示,写一写心得体会,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依法而治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7篇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1

暑期通过“师德师风”培训学习,使我感受很深,使我深深地体会到,教师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灵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学子们人生可靠的引路人。

换而言之,教师是学生美好心灵的塑造者。因此,我时刻以“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这八个字提醒自己。无私奉献、以德立教、以身示教,用高尚的人格为每颗纯洁而幼小的心灵塑造而竭尽全力。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好人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尊师爱生,是一种理性化的高尚情感,对待学生,管而不死,严而不厉,爱在其中。教育是爱的共鸣,是心和心的呼应。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

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对学生冷漠,缺乏热情,决不是一个有良好师德的好教师。教师爱学生体现在“严”和“慈”上。

常言道:“严师出高徒”。又说:“严是爱,宽是害”。对学生不严格要求,严格训练,是难以培育出跨世纪的可靠接班人和合格的建设者。“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所以,对学生不严不行。当然,严要得法,严要有度。

慈,就是对学生要关心、爱护、宽容、尊重。充分鼓励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进步,使学生全面发展。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信任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

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用无限的师爱,开启每个学生的心灵

高尔基说过:“谁不爱孩子,孩子就不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才能教育孩子。”师爱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美德,也是教师的天职。无限的师爱,可以开启每个学生的心灵。

因此,在教育工作中,我把信任和期待的目光洒向每个学生,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呼声,和学生产生思想和情感上的共鸣,让一切学生的心灵都感受到师爱的温暖。

三、用规范的言行,净化每个学生的心灵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和未来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移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

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肩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本身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表现为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四、用奉献的人格,塑造每个学生的心灵

没有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好教师,也决不可能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创造业绩,作出贡献。教师是园丁,学生是花朵,只有靠园丁辛勤无私的浇灌,花朵才能茁壮成长,芬芳世界。还有人将教师比作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默默地牺牲了自己,却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因此教师应该是无私的。身为教师,我们不能把教书育人降低到只传授知识的层面上。

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通过学习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从教素质。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去感染学生,以渊博的知识去培育学生,以科学的方法去引导学生,以真诚的爱心去温暖学生,以高尚的师德去影响学生,用健全的人格塑造一切学生的美好心灵,影响一代又一代的学生,真正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2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们不得不思考,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奋斗目标上,我们需要与什么结伴而行?答案是肯定的,只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严格执法、改进法律实施、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强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让法治的阳光点亮“中国梦”,照亮中国人前进的脚步,给“中国梦”插上民主、开放的翅膀,这个梦想才能飞得高、飞得远,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人民幸福生活才有保证。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从一些已经公布的重特大案件中,我们可以窥见,在一部分领导干部眼里,他们只有权力欲望,没有法律意识,甚至于认为法律是用来管他人的,自己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以致做出贪赃枉法之事。一些领导干部无视法律的威严,凌驾于法律之上,领导的“看法”、“做法”大于国家的“立法”,即为“权大于法”,使很多领导干部走上了贪财腐朽之路,步入了铁窗之门。如何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懂法、遵法、守法呢?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责任,就让我们万众一心,不论前面的道路有多么崎岖,只要我们秉持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动摇,那么,我们就一定能克服前进途中的艰难险阻,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3

党的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党的以来,同志多次就法治建设发表重要论述,进一步指明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方向和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对加强司法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引和思想武器,标志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对推进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关于建设目标,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关于执政方式,将法治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关于根本宗旨,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于工作方针,强调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些重要部署和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推进依法治国的“三个更加重视”。为了更好地贯彻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的4月26日,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大力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要求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重要论述的热潮,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委也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我想,作为法院审判机关,就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谈三点体会:

一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也站在新的起点,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法院要紧紧围绕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坚持不懈加强司法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司法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同志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司法工作宗旨、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等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还强调要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激励广大基层司法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要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能动性,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扩大司法民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深化司法改革,突出抓好重点改革项目的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司法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改善基层司法环境。

下一步,要通过学习重要论述,激发广大干警做好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提出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4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学生应起到示范作用。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依法执教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做到依法执教,教师首先要学法,懂法。

依法执教的前提是必须知法、懂法。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就必须下功夫学习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不仅要深入全面地学习、理解和掌握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宗旨、内容、适用范围等基本知识,还要深入了解怎样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同违反和破坏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的现象作斗争,维护党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书育人,要在教书育人过程中体现依法行教。

1.教师要在“教书”实践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的方针和政策。

教师的依法执教,主要是通过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来体现,通过教师的具体教育教学行为的依法性和合法性来体现。国家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大量的规章、制度、守则等,教师只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照其行事,依法执教的目标就能达到。

2.在“育人”的实践过程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教师“育人”的途径和方式很多,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还可通过与学生交心谈心,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进行家访;对学生进行操行等级评定;教师平时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示范;一个小的表扬与批评等等。教师是通过多种渠道和一系列的育人行为来把党和国家关于育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有机地融入自己的育人活动中。

3.依法执教要求教师要以德立身、以身立教。

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就要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道德观念,把操守和师德作为以身立教的根本。要甘于寂寞、乐于奉献、以德立身,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树立自身高尚的人格,真正肩负起传播文明、塑造灵魂的崇高使命,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各个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强”,努力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

4.依法执教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就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要关心爱护学生,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思想,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工作充满责任心,对未来充满信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5.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就要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春秋时代孔子就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主张,提出对学生应一视同仁,不论学生的贵贱、贫富、善恶、智愚,均给以教育,不应有所歧视。孔子的弟子中,有极贫穷的,如颜回;有父亲被看做是“贱人、品行不好”的,如仲弓,他都尽心教诲。几千年前的我国教育家就倡导教育公正观念。现时代的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更应树立教育公正观念。这是实现自觉依法执教的前提。依法执教这一职业道德规范,必然要求教师内心树立教育公正观念。如果没有教育公正观念,就连起码的教育法律都难以真正遵守,更谈不上什么高尚的师德修养。因为,法是实现公正的手段,法的价值在于实现公正。抛弃了公正观,就是抛弃了法的实质和宗旨。

教育公正、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在处理包括师生关系、同行关系等在内的人际关系时,在评价教育活动和各种现象时,能做到出以公心,为人正直,公平合理地加以对待和评价,力戒偏私、徇私、营私的不良行为。其中,公平合理地对待和评价所有学生,是教育公正的核心内容。教师树立了教育公正观念,才有可能按教育法律的精神实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公正要真正成为教师的内心信念,需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外因,而更为重要的是需要靠教师提高自身道德觉悟水平。教师要在工作中坚持真理、秉公办事、赏罚分明、平等待人,这是教育公正的基本要求。

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前途。新世纪的教师,要想做到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就需要具有全球化的广阔视野,就需要具有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宽广胸怀,就需要树立以人为本、以发展为本、以能力为本的育人观和教育教学质量观。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才能为社会培养出合格有用的人才。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5

镇被确定为辽宁省依法行政示范镇。通过依法行政,解决了三起纠纷,分别为房屋界线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镇政府依法裁决,当事人不服,到县法制办申请复议。县法制办复议后,当事人对复议结果表示满意。几起案件的处理,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高了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了法律认识。通过法制办万秀英主任的讲解,对依法行政有了更深的了解,体会如下:

一、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我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是在长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是一种直接的、微观的权力无限式的管理方式,是一种高度集权、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的管理方式。在当前我国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贸组织、推进依法治国的形势下,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已经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通过依法行政,把企业生产经营的权力切实交给企业,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社会总要求的基本平衡,使行政管理切实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人民固然得遵守,但依法治国的主要特征首先在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必须依据代表人民意志的法律,模范地遵守法律行使行政机关职权。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目前,我国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有较大提高,如果我们不按法律、法规要求办事,人民群众不会答应,势必影响党群干部关系,影响社会稳定,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方针,严格地依法行政。

三、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

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职权是宪法、法律授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和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它与公民的权力不同,公民的权力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既不能放弃,更必须严格行使。行政主体在享有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行政职责。行政职责是义务,不能抛弃或违反。否则,行政职权将会削弱或膨胀。仅凭命令、凭局部经验,凭“长官”意志进行管理,就易造成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的任意性,以致滥用权力。有的行政机关把职权等同于公民的要求,愿意行使就行使,不愿行使就搁置,这些都是行政职权的滥用。行政职责则要求行政机关切实履行职务,不得失职;必须遵守权限,不得越权。违法施政应当受到地方国家机关的追究和人民群众的指控。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有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

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行政权力的行使具有快速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政府行政机关拥有这种即时即事决策的权力,随时随地都会给社会公民带来巨大影响。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依法行政不仅要求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且要求摒弃与封建专制残余及某些个人偏见相联系的“人治”因素,摒弃“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人治”现象,实现全社会普遍平等和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五、今后努力方向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进一步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型政府的学习讲座,参加各级党委、政府组织的集中学习,提高自己的法治观念。同时,加强自学、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努力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内容学全、学实、记牢,真正把精神吃透,努力提高法律素质,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

(二)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

作为镇政府一名副镇长,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认真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管好自己该管的事情,绝不违法插手各类政府管理权限以外的事情,不断规范分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和程序,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行政审批的事项,绝不允许相关单位擅自审批或要求审批,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各种违法行业,确保各项审批活动都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依法进行。

(三)依托政府职能的转变,服务经济发展

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中发挥自身作用,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建立在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之间、重在间接管理,在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之间,重在动态管理,在事前管理和事后监督之间,重在事后监督,在管理与服务之间,强调服务的管理方式,切实发挥好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严格对重要领域的行政监管等方面上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自主性。通过法律的手段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限定政府法制的范围,建设法制型政府。积极参与政府自身建设,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建设服务型政府。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是建设法制型政府的需要,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今后我将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的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努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公开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行政管理队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身作则,使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6

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在社区工作中更要坚持法制化治理社区,比如近期社区党员、居民共同学习的“四条例一法规”,其中包括“北京市垃圾分类条例”、“物业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民法典》,充分说明了要坚持依法治社区,让居民群众都懂法,用法。社工也更应该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法律规定的积极去开展,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做。要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区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依照法律法规开展各项社区工作事务。

一、广泛宣传,利用社区内的宣传栏、黑板报、群或者入户讲解等开展线上线下的法律宣传,让居民加强法律意识。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辖区幼儿园、餐饮单位等开展和他们息息相关的活动,从活动中了解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

把社区工作做扎实,法律是基础,居民群众的各类需求日益提高,更应该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思想引领,使党员和居民凝聚一心,坚持人人平等,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

依法而治心得体会篇7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是国家的生命,法是国家的保障。法制中国依法治国是中国人民走向创新发展强大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主义政治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其本质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江泽民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我们党执政60多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长期奋斗和不懈努力,一步一步拓展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成功道路。从五四宪法到前不久新修订的宪法;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我们党越越深刻认识到,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揆诸现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依法治国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成立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利于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治国理政全过程,更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更好地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