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书7篇

时间:2023-09-16 作者:Animai 申请书

一份优秀的申请书可以为申请人争取更多的机会和优势,申请书通常需要按照特定格式和要求编写,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商标注册申请书7篇,供大家参考。

商标注册申请书7篇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1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

申请编号______类别____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章戳)

邮政编码□□□□□□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标注册规费:

(1)申请费_______元

(2)注册费_______元(收费章)

(3)印花税:

核转(代理):__________核转(代理):

(章戳)__________(章戳)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

(书式一背面用表)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十张图样。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十张和黑白墨稿一张)

商_____标是否指定颜色。

商标种类:____

商标设计说明:______

是否是第一次申请:____在其它哪类商品上已注册了相同商标:___

商品分类:___,同时在哪些类提出申请:_________

商品名称

商品用途

主要原料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现拟以商标,__________使用于商品分类表第______类的下列商品,申请注册。

商品名称商品用途主要原料 技术标准

国家 部颁 行业 自定

申请人:_________(章戳)

地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

附送:

商标图样十张(指定颜色的,送着色图样和黑白墨稿一张)。其他______

申请费___元。

注册费___元。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注册费用收讫专用章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转意见:

(章戳)

年月日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3

申请人名称(中文):xxx

(英文):xxxxxx

申请人国籍:xx

申请人地址(中文):xxxxxx

(英文):xxxxxx

是否共同申请:□是□否

代理组织名称:xxxx

商标种类:□一般 □集体 □证明□立体

商标说明:xxxxxxxxx

优先权初次申请国:xxx

申请日期:xxxxx

申请号:xxxxxxx

类别:xx

商品/服务项目:xxxxxx

申请人章戳(签字):xxx

代理组织章戳:xxx

代理人签字:xxx

将一张商标图样贴在格内,另附五份商标图样。颜色□指定颜色的附着色图样五份和黑白墨稿一份。图样应不大于10×10cm,不小于5×5cm。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申请商标的种类在“商标种类”一栏的方框中选择(一般、集体、证明三项只能选其一,立体和颜色可以多选。)

3、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栏填写代表人名称/地址,同时在“是否共同申请”一栏选择“是”,其他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表附页填写名称(不需要填写地址)。

4、收费标准:受理商标注册费1000元,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元,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3000元。

5、“商标说明”一栏填写内容:商标图样外文的含义、特殊字体的文字表述、立体/颜色商标的说明。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4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申请补证理由:

申请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收费标准:补发商标注册证费1000元。

3、破损的《商标注册证》,应当交回商标局。

4、共有商标申请补证,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授权。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5

1983 年《商标法》第五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从中可以看出,1983年《商标法》并未具体规定哪些商品必须强制注册商标。1983年颁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条则具体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并且规定申请药品商标注册,还应当“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的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也就是说,《商标法》施行初期只对药品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其他商品则采用自愿注册原则。1984年颁布的《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颁布,1985年7月1日实施)也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了相应规定,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施行后不久,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1983年9月23日颁布,1983年 11月1日实施),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没有注册商标的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根据该条例的规定,从1983年11 月1日起,卷烟、雪茄烟也应当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1991年《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1992年1月1日实施)取代《烟草专卖条例》,但《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仍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1988年第一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根据《烟草专卖条例》有关规定,对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又作了调整,将烟草制品也纳入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根据此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8年1月14日下发《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具体确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1990年第一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取消有关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规定。1993年第一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随后第二次修改《商标法实施细则》时,也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未作修改。根据我国法律的适用原则,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但《商标法》和《药品管理法》都是特别法,究竟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还是自愿注册商标,两部法律均未作明确的规定。但由于《药品管理法》未对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而《商标法实施细则》仍规定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人用药品强制注册商标适用《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法理上也并无不妥。之后的我国商标行政管理工作也是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来执行的,即人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对违反此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其商品销售和广告宣传,责令限期申请注册,封存或收缴其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10%的罚款。

20xx年第二次修改《商标法》时,对有关强制注册商标的规定仍未作任何修改,只不过将原来的第五条改为第六条。但20xx年国务院对《商标法实施细则》进行第三次修改时,国务院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商标法第六条所称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这一规定将强制注册商标的商品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根据此条规定,原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1983年《商标法》和1988年《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并于1988年1月14日下发的《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自然废止。

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法律是指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1992年实施的《烟草专卖法》至今仍有效,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烟草制品仍然应当实行商标强制注册制度。20xx年第二次修改《药品管理法》时,也没有对有关药品强制注册商标作出规定,因此,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人用药品不应当采用强制注册商标制度。也就是说,从20xx年9月15日起,即《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人用药品不再实行强制注册商标制度。目前,仍有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未使用注册商标的药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这是于法无据的行政行为。在我国实行依法行政的今天,仍然以已废止的法律法规来执法,这不能不说是件荒唐的事情,应当引起商标行政执法人员警戒和深思。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承办方(乙方):_________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方案。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采用的,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使用版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若因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手册及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申请书篇7

申请人名称:申请人aaa有限公司

地址:__省___市____经济开发区___路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评审请求: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请求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准予我公司商标注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 20__年_月6日,向贵局申请注册“aaareeaaa___”,国家商标局认为该商标与bbb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____号商标近似,于200_年_月_日通知申请人驳回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申请人不服该决定,特申请复审。

一、申请人“aaareeaaa___”是组合商标,与贵局引证的____号“re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别显著,两商标在组成要素、含义、图形的构图及整体外观等各个方面均有重大差异,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申请人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也不会使相关公众认为申请人的商品来源与引证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现将申请人商标与引证商标对比如下:

1、申请人商标与所引证商标在组成要素、含义上差距显著,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或者认为与引证商品有联系。

申请人商标为中英文的组合商标,由11个英文字母“aaareeaaa___”及中文“___”组合而成,特征鲜明。申请人商标含义是既包含申请人公司的字号“___”又含有其英文名称“aaareeaaa___”,而引证商标则是单纯由英文字母“ree”构成。相关公众看到“aaareeaaa___”及中文“___”组合的商标,会立即想到“此商品是“___”公司的商品”,并会想当然认为““aaareeaaa___”是其英文名称,公众不会联想到“bbb公司”或者“ree”商标。

2、在图形构图及整体外观上差异显著,不近似,公众不会误认。

申请人商标由“aaareeaaa___”、“___”上下排列组合而成。“aaareeaaa___”在上,“___”在其下居中,并且但就英文“aaareeaaa___”来看,也有左右对称的感官效应,也不会联想到商标“ree”,同时在中文“___”思维定势的影响下,更不会想到是“bb”公司的“ree”商标的商品。二者不存在让消费者产生关联的条件与可能性。

二、申请人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没有也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认或者认为其间有何联系。

申请人公司坐落在素有“中国电饭煲之乡”之称的广东__市。十多年以来申请人一直使用““aaareeaaa___”商标经营多功能电炒炉(锅)、多功能电热炉、电饭锅、西施煲、快速电热水壶等一系列产品。申请人致力于此品牌产品的宣传、经营与推广,该标志广泛应用于申请人公司的各种产品、文件资料及宣传品中,此品牌日渐深入消费者之心已为人们所接受。已通过国家3c和cqc质量认证,荣获“中国知名品牌”、“97中国家用电器博览会金奖”,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命名“99青年文明号”企业。

在申请人使用“aaareeaaa___””品牌的几年来,从未出现消费者误认,或者将此二者混淆起来的'情况。这一现实状况更证明了申请人的品牌与引证商标无关。

综上所述,申请人商标与引证商标在组成要素、含义、图形的构图及整体外观等各个方面均有重大差异,不会使相关公众对申请人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也不会使相关公众认为申请人的商品来源与引证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该商标已被相关公众所接受,未发生误认的情况,为此,特恳求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局驳回我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准予我公司商标注册。

附件:(略)

申请人章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