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申请申请书模板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pUssy 申请书

通过申请书,个人或组织可以表达他们的意愿和目标,寻求某种特定的机会或支持,在当下的社会我们需要用到申请书的场合越来越多了,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变更申请申请书模板5篇,感谢您的参阅。

变更申请申请书模板5篇

变更申请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__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二、判令被告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__、被告__和被告____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__、被告__和被告____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项:

1、在举证期限内变更。

2、注意变更诉讼请求后,是否会导致法院没有管辖权。《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变更后法院没有管辖权的,驳回起诉,而不是移送。

变更申请申请书篇2

项目:

原核准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委托加工单位:

生产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可项目:

经济性质:

固定资产(万元):

使用面积(m2):

原卫生许可证号:

职工人数:

体检人数:

特殊产品批准证书:

联系人:

电话:

邮编:

申报单位:

保证书:

本申报单位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所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研究和监测该产品得到的数据。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 1、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2、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原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复印件;

□ 3、变更法人(负责人)的,需提供法人(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任命文件、身份证),原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复印件,新、旧法人(负责人)必须亲自签字确认;

□ 4、变更单位地址或经营范围的,须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 5、交回原许可证正、副本。

注:提供复印件时请同时提供原件查验。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收到申请书日期

年月日

卫生监督人员

经办监督员意见

卫生

监督人员

年月日

卫生监督机构审批许可项目

(公章)

年月日

发证日期及编号

年月日

编号:鲁卫食证字()第号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变更申请申请书篇3

申请人:乐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xx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二、判令被告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xx、被告xx和被告x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xx、被告xx和被告xx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变更申请申请书篇4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增加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原有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变更实收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变更出资方式

注意事项:

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能变更出资方式且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中,应有不少于30%的货币出资。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八)、变更出资时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时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九)、股东转让股权

注意事项:

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十一)、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三)、变更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机关

变更流程:

1.按照上述变更地址等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初审通过后,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将为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领取《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同时,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3.待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档案后,申请人正式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全部变更材料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示例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变更申请申请书篇5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申请变更的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