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推荐7篇

时间:2025-04-13 作者:Anonyme 读后感

在写作文中,我们能够不断挑战自我,突破思维的局限,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培养良好的语言组织能力,从而在交流中更加自信与流畅,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推荐7篇,感谢您的参阅。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推荐7篇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1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面包男孩》,我认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不错。作者笔下的男孩小面包居然是面包变的,更了不起的是他竟会魔法。

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面包师罗德叔在烤面包的时候喝醉了,所以导致烤箱爆炸了。面包居然变成了一个小男孩,这个男孩可以不可思议地变大和变小,还可以令物体自己动起来,他的所有能力都令人震惊,使我也想拥有他的魔法。

我个人觉得小面包单纯又善良。卖鱼的王大爷发现鱼塘没有鱼,罗德叔想买鱼不过只能空手而归。小面包知道了后,利用自己超能的力量揪出真凶并狠狠地教训了它一邨,最后得到了王大爷免费送的大鱼。罗德叔发现了野猫偷吃冰箱里的东西,想赶走它却反被它抓了好多爪痕,小面包便施计把大野猫赶走了。这种扶助弱小的高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但是罗德叔一直在骂他。这次并不是他的错,只是因为他有点过于冲动了,就这样,小面包都没任何生气的情绪。小面包就是我的榜样。他身上处处都保留着高尚的品质,而我只能面对着书自叹不如。把他和我放在一起的话,比较一下品质方面,我与他是不能相题并论的。

我只是对小面包诚心地说:“小面包,你太棒了”遗憾的是,小面包并不在现实生活中,他也不可能在现实中生活。但是他活在书里,更活在我的心中。我不能忘记他。虽然我不能拥有他的魔法,但是我可以拥有他的品质,是我必须做到的。一个人的品质最重要,如果长大后我是一个大作家,但品质不好,对谁都是傲慢无礼的话,大家也不会喜欢我,只是看我的书而已,那么当大作家也没什么意义了,剩下日子应该不会有人喜欢我,唯一的朋友是纸和笔,去投稿,也可能激怒对方而失败。那样的话,生活也会变成无尽的黑暗。如果好像小面包一样的话,就不一样了。为了我的前途,我当然要努力付出。

所以,努力吧,为了我的人生,我一定要向小面包那样的品格,努力做到最好,更加优秀。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2

“谷头”“扁豆角”“奶渣”“阿树叶”,咋一听,你是不是觉得这些名字很奇怪呢?没错,这些奇怪的名字就是《树叶的歌声》这本书中的人物。当我初次拿起这本书时,我就被书中稀奇古怪的人物名称、天真活泼的人物形象、自由快乐的乡村生活和别具一格的风土人情所吸引。

这本书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王勇英的'作品。写的是广西少数民族乡村儿童生活的故事。这些儿童他们成长的每一步都有那么多的磨难和引诱。他们要在生存和人性道德中挣扎和选择。每一步都是十字路口,每个时刻都在选择之中。这样的成长之路,耐人寻味,震撼人心。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阿树叶。她有一项绝技,就是吹树叶。她吹树叶的技术十分高超,可以不用手吹,就连村里吹树叶最厉害的男生谷头也比不上她。因为阿树叶的技术比谷头好,所以谷头很不服气,从此事事针对阿树叶,想方设法报复阿树叶,还打翻了阿树叶的药罐。他不知道,阿树叶患了白血病,她的爸爸妈妈还有哥哥都因为白血病去世了,阿树叶这是卖了家里的驴子,才换来的药。

善良可爱的阿树叶不但不和谷头、扁豆角他们计较,还救过谷头和两个小伙伴的命。可最后阿树叶还是因为白血病去世了,我觉得她好可怜,才十二三岁,就因白血病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读完这个故事,我被阿树叶坚强、勇敢、乐观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她小小的年纪,却要和病魔对抗。可她依然生活得那么快乐,还用自己的力量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而我和她相比,简直就像生活在蜜糖里,从小有爸爸妈妈的呵护和疼爱,还有老师的关心和帮助。有漂亮的衣服,精美的玩具,亲密的伙伴,我的生活是如此幸福和甜蜜,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热爱生活,不好好学习呢?

从此,我也要像阿树叶那样,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困难,不惧怕、不抱怨、不退缩,做一片快乐的树叶。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3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4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毕淑敏的一篇散文,它名叫《提醒幸福》,刚刚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心中便有了一个疑惑,难道幸福也需要被人提醒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许许多多成功的经历与失败的经历,失败时我们会提醒自己,不要气馁,还有很多机会,只要努力了就行了;可在成功时,我们心中除了发自内心的喜悦外跟多的却是提醒自己不要松懈的声音,也就是这个声音让我们原本的好心情有晴转阴了。

我的生活中也是这样,今年暑假里的一天,我如平常一样走进古筝老师祝老师家里学琴,刚刚踏进家门,朱老师就一脸神秘的望着我,让我感到十分不安,深怕我做错了什么,心里的小兔子咚咚的乱跳。我带着询问的眼神望着朱老师,她朝我笑了笑说:“于文清,一个好消息,因为你表现优异,就在今年暑假,你得到了去新加坡演出的机会了!”我听了高兴极了心中的兔子跳的更欢了把我也带的跳了起来,高呼道:“太好了,成功了!,那么多心血没白费啊!”可是这样的的好心情还没持续到五分钟另一个念头就把我的好心情赶到九霄云外去了我耳边响起了一个可怕的声音:“于文清呀,你可只是拿到了机会呀,如果你不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到时,不仅丢你的脸,还丢朱老师的脸,中国的脸啊。我本来的好心情就因为这声音而减了大半灰溜溜的做回琴前,做今天的课前准备。

在这种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先提醒自己我成功了,我很幸福,为什么要在今晚明月当空时想的明天的风暴,而忽略了皎洁月色;为什么要在花儿盛开时却想起了它的枯萎,而忘却了他的魅力;为什么要在成功时却想起了下次的失败,而忽略了喜悦,忽略了幸福,不要在幸福的金马车已驶出去很多路时,才捡起地上的金鬃毛说:“哦,原来我已经见过幸福了。”幸福也常常需要提醒呀!

我喜爱这篇文章,它让我学会了留心生活中的每时每刻,不让幸福逃走。让我们学会对自己说:“我很幸福,因为我曾经成功过!”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5

米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开始看菲斯的日记了。每次看菲斯的日记他都是小心翼翼的,因为那些日记是菲斯的私家物品。所以米奇每次都只能小心翼翼偷看。稻草人读后感100字 米奇通过日记了解菲斯纷歧样的生活经历。随着在一起的日子越来越长,随着对菲斯了解的深入,米奇渐渐喜好上了这个特立独行、坚强勇敢又颇有智慧的外曾祖母,两人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菲斯的日记,不仅让米奇喜好上了她,也让我喜好上了她,她是那么的勇敢,有惊人的胆量,我也想做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这本书报告的是:十二岁的米奇听说他的外祖母菲斯要到自己家来,并和他住同一个房间后,心里很不情愿。菲斯到来后,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米奇非常讨厌菲斯。菲斯的秘密读后感

但是,偶然的一次机会,米奇发现了菲斯的秘密—四大名著。出于好奇,米奇开始小心翼翼地偷看菲斯的日记,因为那些日记是菲斯的私家物品。他了解到,菲斯从一二岁就开始独自在丛林里生活,她有着纷歧样的生活经历。日子一天天过去,米奇逐步地喜好上了菲斯。菲斯离开了米奇家,米奇想念她了,他用自己攒得钱,买车票去看菲斯。菲斯其实早就知道米奇在看自己的日记,他们在一起聊了很多很多,谋杀案、没鼻子的人…菲斯的秘密读后感…他们成了好朋友。

米奇经常和同伴们一起溜旱冰。一次,米奇和同伴们沿着大街溜旱冰,这条大街上有长长的柏油人行道,它非常光滑,是滑旱冰的绝佳滑道。当米奇以极快的速度溜旱冰的时间,脑子里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菲斯。米奇当时太专注于想着菲斯,以至于压根儿就没注意到同伴多万诺旱冰鞋上的小钢珠从他的鞋上掉了上去,正好滚到米奇脚下。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6

提醒幸福读后感我不懂我为什么会喜欢写日记,我也不懂,为什么我会一直保持这种习惯。看着同学朋友从一开始写日记,到最后空间都变成了转载或分享的文章。

我却一直没有停止过这个爱好。也许现在我找到答案了,也算是为我写爱日记找了一个更好的理由。毕淑敏说,幸福也需要提醒,她还说,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写了那么多日记,我终于体会到,幸福的确是需要提醒的。我常常喜欢写着日记,把开心,幸福的琐事记录下来,那就是一个提醒幸福的过程,因为每次写着开心,幸福,心里那种满满的知足感,真的会让你感叹:“我真幸福!”曾有朋友笑我写的日记,说这么无聊,这么平常,这么简单的事也能写成日记,也要写下来;也有朋友说,我的日记就像是一个流水帐,没有任何的意义和内涵;更有人说,我是在无病呻吟。呵呵。

无需解释,也无从解释。因为我怎么解释,他们也感受不到我在经历那些无聊,简单,平常的事的时候的心情,因为在那一刻,我真的有感受到幸福。这些,别人抢不走的,也分享不了。

幸福,就是没有痛苦的时刻。只能说,没有痛苦的时刻的那种幸福,是纯粹的。其实,即使你有痛苦,也未必就不幸福。就算你正经历着不开心的事,就如我,常常也把不开心,把痛苦的时刻记录下来,我想在那一刻,的确感受不到幸福,但当我回头去看那些经历过的痛苦的时候,我知道,我过来了,我成长了,我进步了,每当那时,我还是能感受不一样的幸福感觉。就算你正经历着苦难,你也同样可以感受到幸福,因为幸福不是事情,不是经历,不是实实在在的事情,而是一种感觉,当你感觉到幸福,你的心里会觉得安慰,痛苦也会被减轻,此时,你还会去感恩,去对别人抱以仁慈,你心里会有一种满满的感觉。

在那一刻,你并不是期盼能得到更多,而是庆幸自己已经拥有了这些。

《狼》的读后感600字作文篇7

她生活在旧年代的旧上海,用着老钟时间慢一个小时的旧式家族。兄长白四爷拉着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三爷好赌又吝啬,四奶奶尖酸刻薄,就连生了她的母亲,能给她的也仅仅是幼年时慈善宽慰的少许记忆。

而更荒凉的是,那些许温暖如今都给了未出嫁的七妹妹。白流苏的一生,仿佛注定只能是悲剧的一生。但那么让人惊异的是,尽管是这般孤立无援的境地里,她也能在镜子里端详出少许希望来。四爷胡琴里的忠孝节义,皆与她无关,她要给自己谋划出下半辈子的“出路”。

范柳原出现了,他也许代表救赎,是把她拉出绝望生活的唯一希望,他也可能代表另一种屈就,他喜欢白流苏低着头,他既要坏女人的鲜艳动人,又要她懂得低头顺从。

用现在的眼光看,他绝不是一个好归宿。但白流苏是特别的,她心中似乎有一口气逼着她用前途做出一场豪赌,“如果她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人物范柳原,出尽她心中这一口恶气”但如果输了,名声扫地,她只会过得更差。但香港之行,她愿意赌一把。

我惊叹于她的抉择,因为仅凭她的能力,输并不难以预料。她在范柳原面前低到了尘埃里,她名声扫地的回了上海,又在范柳原的一封电报下再次别无选择来到香港,甚至成为了她的情妇。

但她的命运又并不仅仅如此,香港的战火和沦陷最终还是成全了她,在战火的呼啸中她终于如愿得到了一个依靠,她终于靠得住她腔子里的这口气,靠得住身边躺着的这个人。似乎是倾城的,一座城市的沦陷仿佛终于成全了她,她是一场得以圆满收场的传奇。

总有争论关于倾城之恋是悲剧还是喜剧,但我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白流苏是圆满的,她终于得到了一个可以依靠家,是一座城成全了她,是她的一场豪赌成全了她,而她不曾负一座城,更没有负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