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题读后感8篇

时间:2023-05-07 作者:Fallinlove 读后感

读后感是用于记录我们读书后感受的应用文体,学会写读后感也很重要哦,编辑一篇读后感帮助深化你们对名著理论的认识,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阅读题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阅读题读后感8篇

阅读题读后感篇1

坚持阅读,能够丰富自己的文化底蕴,增长见识,成为一个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在支持自由自主阅读的例证中,校内自由阅读计划若能持续一年,阅读能力将显著提升,相应的对词汇、语法、写作、口语、听力也有一定的帮助;自由阅读对不同种族、以及学习第二门语言也有显著功效。我们需要时常鼓励孩子因为乐趣而阅读;校内广泛阅读对于大孩子学习外语也有帮助。总之,自由自主阅读异于传统阅读。

在我们的学习经历中,我们大多是传统阅读。不在于兴趣,而是被动不情愿的阅读,阅读内容即使苦涩难懂,也要痛苦读完。当然,我们也可以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去阅读。大学时期,我经常去图书馆,我发现自己更加倾向于故事、散文、小说、历史,而对于论文、理论则丝毫读不下去,在语言表达上,我能感受到自己喜欢用感性的语言表达,写故事的能力也大有提升。这便是自由自主阅读的魅力。

阅读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培养阅读习惯,坚持便是胜利。我希望我的学生能养成阅读的好习惯。学习外语也是同样的道理,也可以每天寻找自己感兴趣的,以自己目标语言编制的书籍,简单易懂,循序渐进,坚持下去也能看到自己的进步。

在这里,我也想反思自己,我看的英语书籍太少了,大多是应对考试而去阅读,今后,我也要养成自主自由阅读的好习惯!

阅读题读后感篇2

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鲁宾逊漂流记》,我不一会儿就爱上了这本书,且深深地被主人公的意志力所折服。

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阅读题读后感篇3

我们无法逃离灾难,我们可以做的是面对现实,学习草的坚韧,学习花的坚持,在逆境中成长,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题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世界知名长篇小说,故事里的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途中不幸落海,但幸运的是他还活着,而且爬上了一片荒无人烟的孤岛,面对杂草丛生、野兽横行的环境,他没有因此灰心而放弃生命,反而勇敢地面对。利用仅有的条件在逆境中不断探索,克服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在孤岛顽强地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战胜了命运,回到了久违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海里一次又一次地反复出现着鲁滨逊的身影。让我颇感之深的不是他的智慧和超强的生存能力,而是他不满足于现状,奋进探索,一次又一次创造出不可能,在险境中提升自我的精神。

无论悲喜,无论哭笑,无论明媚或黯然,鲁滨逊不仅可以克服恐惧,更可以在战胜自我的时候不断地成长。试想想啊,若是换作我独自一人在荒岛上定会觉得“天要我亡”,为此感到绝望。可鲁滨逊并没有那样,他用双手创造了奇迹。以前从未干过什么的他种植了稻谷,搭建了房屋,制作了陶器,让生活有了一种更好的诠释。所以我们要学习鲁滨逊的自信、乐观;学习他不屈奋斗的精神;无论身在何处都自立、自尊,对生活充满信念。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让我们学习鲁滨逊吧!逆境是人生走向成功的道路,它将是你人生不竭动力的源泉,逼你超越自我,创造奇迹。

一如书中鲁滨逊身处的环境,逆境对我们来说只是一种历练,我们唯有用那份执着与坚定来诠释对生活的不服输,不低头。

没有风吹雨打,哪会有果实的成熟?没有刺骨的寒风,哪会有梅花的清香?在逆境中成长,风雨过后,便是晴天!

阅读题读后感篇4

寒假很快结束了,信息综合组的读书会推荐了《如何阅读一本书》一书,要求进行阅读并在群里分享,本书很实用对阅读也很有参考价值,共分为四篇,讲述了阅读的层次、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以及阅读的最终目标等内容。书中的具体内容在此不做表述了,通过大家的分享与精彩展现,大家肯定都熟练掌握了,在这里我想结合阅读本书,分享一点自己关于阅读的一点想法,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个人认为,我们在确立阅读目标时,功利心不能太浓,人一旦有了功利心就会出现一些功利性的思维与行为,这对于阅读兴趣的培养及阅读行为的发生并不是一件好事。当一个人将自己的阅读目标定位在获得利益或者想让阅读为自己或别人获利的时候,其实他已经把阅读的最根本的价值给丢弃了,因为不管是什么利益,只要是利益都是一种“即刻索取”的心态-----即我要通过阅读应该立刻获得什么或者取得什么,而这种“即刻索取”的心态会给我们的阅读带来很大的影响,因为有些时候的阅读并不一定会立刻促进你取得什么,或者使你成长多少,而这种功利性的“即刻索取”心态在没有获得满足时就会严重打击个人的阅读习惯,使一些人放弃阅读,甚至是厌恶阅读,所以我们在阅读时,尽量要像鲁迅说的那样,尽量让我们的阅读成为一种嗜好,就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阅读。这就像有些人“爱打牌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的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摘自网络),其实就像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一样,我们阅读的目的也不应在于“功利”,而在于点亮自己的生活。

什么是点亮自己的生活,个人认为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有“开卷有益”的习惯。二是要有选择优秀书籍的方法。三是要有分析阅读与主题阅读的能力。只要具备了这三个方面,我们的阅读就不会是一种“逼迫”,更不会是一种“要求”,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兴趣盎然的行为,这样的阅读也一定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洒脱,更加自由,更加和谐,最终就会像苏轼那样将阅读融入到自己的血液里,“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

最后,祝愿阅读都能点亮我们的生活,点亮我们的人生,感谢大家的陪伴,祝大家新年新进步,事事更如意!

阅读题读后感篇5

?飘》,又名《乱世佳人》,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小说,从初中起就开始阅读,读过好多遍了。我喜欢主人公斯嘉丽的性格,坚强、不屈,虽有一点小坏、一点贪心,但当家人与生活需要她庇护时,她从没懦弱过,总是那么生机勃勃、充满斗志的去迎接每一次挑战与困境。

斯嘉丽奥哈拉其实长得不美,却魅力十足,男人一旦像塔尔顿家那一对孪生兄弟一样迷上她,就难得留意她美不美了。在她显著的容貌特征中,既有母亲那种沿海地区法国贵族后裔的风雅,又有肤色红润的父亲那种爱尔兰人的粗狂。

无论如何这张面孔都是十分动人的:尖尖的下巴,方方的腮帮子,两只淡绿色的眼珠连一丝淡褐色都不掺杂,眼眶周围的睫毛乌黑浓密,两个眼角稍稍翘起。眼睛上面是两道浓密的吊梢剑眉,醒目地刻画在木兰花般的洁白皮肤上。南方女子十分珍视自己的这种肤色,她们随时都戴着帽子,遮上面纱,戴好手套,小心翼翼保护皮肤免受佐治亚烈日的灼晒。

那是一八六一年四月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陪斯图尔特和布伦特塔尔顿坐在父亲的塔拉庄园门廊的阴凉里,她那模样就像一幅美妙的图画。

她身穿一条绿色新花布裙,十二码布料做成的波浪形裙裾散在裙衬上,跟父亲最近从亚特兰大为她买来的平跟绿色摩洛哥便鞋恰好相配。在这条裙子的完美衬托下,她十七英寸的腰身显得越发纤细了,方圆三个县的姑娘当中,就数她的腰身最细。她年方十六,可紧身胸衣却让她的胸脯显得发育相当成熟。

但是,尽管散开的裙裾使她看上去优雅得体,顺溜的头发绾成发髻显得风度端庄,一双白皙的纤手交叠在膝上,看上去娴雅文静,可她天生的本性却是掩饰不住的。在她故作娇态的脸蛋上,那对绿眼睛并不安分,既任性又生气勃勃,跟她的端庄举止明显不同。她的礼貌是在母亲的谆谆教诲和保姆黑妈妈的严厉管教下塑造成的,可她的眼睛却露出了天然本色。

在她左右两边,那一对孪生兄弟懒洋洋歪在椅子上,一边说笑,一边眯起眼睛透过里面点缀着薄荷的高脚玻璃杯乜斜着阳光,他们都长着两条长腿,脚上都蹬着一双高及膝盖的长靴,腿肚子肌肉发达,随意跷着二郎腿。哥俩十九岁,身高六英尺二英寸,骨架粗大,肌肉结实,脸孔晒成古铜色,头发的颜色是赤褐色,眼神中洋溢着欢乐和傲气,两人都身穿蓝色上衣和芥末色马裤,看上去就像两只棉桃一样分不清彼此。

阅读题读后感篇6

仿佛习惯了,在漆黑的夜里,一盏台灯,一个电台,在暖黄柔亮的灯光和音符中,噼里啪啦地敲下内心真实的感悟与想法。暂时工作的清闲、不用陪谁让我有了大把沉思和反省的时间,由此,我对上苍真是充满了感激。音乐是打开思索大门的首选,跳跃的鼓点以及夜晚幽静的环境总能勾起我对过往以及当下的感悟,让我思绪敏捷、文思泉涌,我享受这份空灵,如果非要说有些不妥的地方,便是好久没有翻阅身后那些有血有肉挚爱的书籍了。

社会日新月异,人却变懒了。儿时一碗花生米就能读完一本书的情景仿佛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我也加入了低头族的潮流,看起了电子书。智能手机真是一个神奇的发明,那么轻巧的玩意拿在手里,就像哈利波特的魔杖一样,可以让任何你想看的东西出现,开始的时候觉得很新奇,也很方便,日子久了,便开始想念墨香的味道了,于是疯也似的回到家,手拿软布,把那些早已落满灰尘备受冷落的书籍挖掘出来,花了几个小时逐本擦拭干净,挑了几本最爱读的出来,其余的都各归各位,开始重温往日的时光。醉人的墨香,真实的质感,翻阅时哗哗的声音都那么令我雀跃,我就像一个被困沙漠中数日的人,望见了绿洲,心中的激动溢于言表。我饥渴地吞噬着书中的营养,丝毫不觉厌倦,真想就这样,到永远。

基于环境的原因,造就了我沉默寡言的性格,所以陪伴我最多的就是书籍和音乐,我酷爱这两种看似没有生命的东西,在我眼里,她们都是有生命力的,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高尚的人谈话,沉寂的时候,选一个午后,在一天之中阳光最温柔的时刻,泡一壶茶,净手,捧一本书,带着虔诚虚心的心,开始和几个世纪以前亦或是当代的哲人交流,这种心灵上的沟通,不仅净化了心灵,亦洗涤了灵魂。这种与书对饮,我把茶沏的生活岂不快哉?每逢这个时候,我总是牢骚满腹,怨上天给的时间太少,需要了解和学习的东西太多,用有限的生命去学习无边的学问,哪里学得完。现实也总不能如人所愿,每日要为了生活去奔波,偶有闲暇便视若瑰宝,丝毫不敢浪费一分一秒,做些别的事就像是犯了罪一般。再次与儿时的书籍对话,心里有一丝说不出的感觉,不知是期盼已久实现目标的冲动喜悦,还是离儿时憧憬梦想现在的自己相差太远的怅然若失。

心中顿时五味杂陈,其中的酸甜苦辣,说不清,道不明,连我这当事人,都丈二和尚,蒙在鼓里。一直觉得,我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溜须拍马、各种应酬让我觉得好像背上压了一座永远搬不走的大山,就连孙悟空只要等五百年也会有唐僧来解救他,我只希望过恬静安静的生活,没有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而我,却看不到我的永远,似乎有人类就会有这些,我开始怀疑我适不适合在这个星球住了。或许从我身上还能投射出八十年代的影子吧,所以我需要另一味良药,就是音乐。每一天我都不遗余力地找寻真正符合自己血液的旋律,能够真正融入灵魂的节奏,仿佛借助她,我的生命又焕发了生机,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如果说读书是与高尚的大师对话,那么聆听优美的旋律就是热爱生命最好的表现。

我觉得每一段节奏和曲子都有一个故事和一段经历,而每一个聆听的人,也都会凭借她看到符合自己生活的东西,继而更深入的参透。说起音乐,其实我是有一种愧疚在里面的,这份内疚来源于父亲的喜爱和母亲的期待,长笛落寞地躺在那,犹如有鲠在喉,不碰不疼,一旦提起,就直击心窝。从第一次接触粤语歌曲,六年多以来,已爱到不能自拔,尤其对这个语系的简洁明了、一针见血和对写词人言简意赅直击要害的佩服油然而生。

写作的时候更多的是放着轻音乐,这种钢琴与鼓点的邂逅真是天作之合,不但配合得天衣无缝,使作品得到更好的呈现,更是将主旨表现的淋漓尽致。紧闭双眼,一个个音符由耳朵有节奏地钻入心里,每一个音符都像母亲的双手,爱抚我内心最脆弱的地方,抚平我的伤口,带我走出心灵的泥潭,借我一对翅膀助我飞过生活的深渊。听过之后,打开双眼,如获新生。有生之年,嗅着墨香,随着音符,有你们作伴,内心不再空虚孤单,脚步不再踌躇彷徨,亦不会像迷航的船,我就是一名水手,惊涛骇浪,也勇往直前,就算看不见,也有旋律为我照亮返航的路。

阅读题读后感篇7

“读一本书,只为遇见一行文字。像听音乐那样读书,听与读非常相似,没有人强求记忆音乐。”

我曾经以为,读一本书,要一字一句地读,才对得起辛苦写书的作者和想认真读书的自己,可是这样读下来的速度却很慢,总是“心有所求,力有不逮”的感觉。曾经也很享受逐字逐句读书的乐趣,有些字句一时明白不过来的,或是遇到好的,就会回头再读,品味其间的深意和乐趣,自己这种醉心读书的情景,也只限于学生时代。

读完印南敦史的这本书,此刻便改变了想法,原来读书是分为两种形式的。一种是知识获得性书籍的阅读,这需要快读;一种是享受趣味型书籍的阅读,这可以慢读。

人进入社会和工作后,越来越多的阅读是需要知识获得性的阅读,我一直读书很慢,常常令自己着急,有时干脆泄了气,不读了,因为还有许多必须要做的事情等着呢,有些可有可无的知识,也就可看不看罢了。然而那些买了的书,摆在那里,还是心痒痒的,买它的初衷当然是想了解它的。所以现在看来,有些书是可以用流水式或跳跃式的方式来读(如果不是逻辑性很强的书籍),不必考虑有什么负罪感,若觉“力有不逮,唯有从心”,寻找书中自己最想了解的部分来读,这就会使自己快速阅读成为可能。

阅读题读后感篇8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全书共283页。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很可能是王二小的爷爷。这个“王二小的爷爷”原先是摆一个熏烧摊子的。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