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启发我们思考更多的可能性和解决方案,读后感是一种文学反思,通过它我们可以深入品味书中的情感和思想, ,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将夜读后感1000字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将夜读后感1000字篇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将夜读后感1000字篇2
这几天,我在阅读著名作家鲁迅的《朝花夕拾》,让我又记起这么一件小事。小学三年级的一天,语文老师发下一张看拼音写汉字的试卷,我想昨天已认认真真复习了一遍,这真是小case。飞快地将空格都填满了,瞧瞧周围,大家都还在奋笔疾书呢。骄傲之情充溢内心,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我得赶紧交给老师,好让老师好好表扬呀。
自信满满地站起来,慢慢地走向老师,双手托着试卷递给她。见到我,老师的脸上浮现了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我的内心既忐忑又得意。可惜高兴得太早了,霎时,老师的脸便晴转多云,又过了十秒钟,便由多云转变为雷阵雨,过了一秒钟,只见老师的脸阴沉沉的,我的心顿时一紧,她用那洪亮的声音朝我吼了一声:“你,给我出来!!”我望着老师看见她眼中的怒火,便低下了头。眼睛开始酸涩,艰难地跨出教室,来到老师跟前。耳边传来老师怒气冲冲的话语:“你呀你,你看看,你写的字也算是好看的了,干嘛要写成这样……如果要学习就给我认真点!”接过自己的试卷,泪流满面,朦胧中看到了自己笔画不清的字迹,明白了老师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低低地抽泣着,老师却已从刚才的愤怒中恢复了,竟微笑着从口袋中拿出了一张纸巾,擦干了我的眼泪。
一会愤怒一会温柔的老师让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大人可能都这样的吧。就像妈妈为了让我上进,总用反话来刺激我,什么你这次一定退步,这次你一定跑不及格。
老师的发怒让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练字,并且端正自己的态度,让老师刮目相看,大吃一惊,不能让自己的眼泪白流呀。
从此,每到星期天,我便认认真真地练起了字,而且时刻告诉自己:要端正态度。到了期末,我的字越来越漂亮了。
期末考试终于熬过去了。语文老师满脸笑容地找到了我,和蔼的对我说:“你这段时间表现不错,但还需努力!来这是我给你的礼物,继续加油吧!”我激动得望着那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迫不及待地拆开来,哇喔,那是一只我期望已久的钢笔,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老师弯下腰轻轻将我的泪水擦拭干净,老师真像妈妈呀!
关怀孩子的大人总是这么让人感到温馨。为我擦眼泪的老师,让我知道怎么去分辨一个人。如果有这么一个能够总是站在一个地方关注着你,在关键的时候安慰你鼓励你,那这个人值得你永远的铭记。
这样的老师随处可见,他们会责骂不认真的你,会让你泪流不止,也会在你哭泣的时候拿出一张纸巾,会在你进步的时候,奉上真诚的鼓励。如果你遇到了请你珍惜,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成长。
谁没有被骂哭过,哭能让我们记住很多的东西,眼泪伴随着我的成长!谢谢你老师!
将夜读后感1000字篇3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相聚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这首《好了歌》告诉我们:“好便是了,了便是好”。了是结束,也是了却、了结、了悟。只有这样,“好”才有意义。世俗人就是做不到“了”,所以就觉得不好。世间荣华富贵终是一场梦,是虚幻的。
?红楼梦》以宝黛爱情故事为主线:宝黛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木石前盟。可到头来他们的爱情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样的悲剧展现了人间的富贵繁荣从发际到衰弱的历程。
在金陵十二钗中,林黛玉是最清高,最孤僻,最多愁善感的。然而也是最具才华的。她有思想,有志向,有个性,属于封建社会中的一代高尚女性。但是,她过于自尊。在她眼里,“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地方。在“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的潇湘馆中她过着“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的日子。正因为这种性格,她最后悲哀的含恨而死,空想了一辈子爱情梦。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因为爱情,最后还是含恨“魂归离恨天”了。
而本书的中心人物贾宝玉,可以说是封建社会中的新新人物。他不会因为自己生得须眉男子而在女性面前自骄,却说:“男儿是泥作的骨肉,女儿是水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在女性面前由衷的自惭形秽,何尝不能说这是千百年来的千古奇事!他更是把林黛玉是为自己唯一的知己,在爱情方面做了执着的表露。但是,在那个时代,爱情没有自由,儿女的婚姻大事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这个错误的婚姻使绝望中看破红尘的宝玉遁入空门——他悟到了人生的空幻。
另外,十二钗中的这首判词让我回味无穷:“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这位脂粉队里的英雄着实让人敬佩,一个十七、八岁的弱女子,竟能把赫赫荣国府管理得这样井井有条。可惜了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反送了卿卿性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算计了一辈子,死后得到的只是一张破草席。一切都是空虚的,真真是“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
最后,《红楼梦》的“树倒猢狲散”的凄凉结尾,让读者悟到了家衰人死万事空的真谛。告诉我们,富贵不过是时间的流逝。这段时间过去了,任何幸福繁荣也消失了。所以任凭你现在有什么七情六欲,时间过去了,结局也正如风月宝鉴的反面一样,是骷髅,是尸骨,是死亡,是空虚,是一场梦而已。所以我认为,《红楼梦》是一本可以度化人的书。
时间流逝,这些花样青年终于看破红尘,诸芳流散,物在人亡。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欢快了一场,终究是“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将夜读后感1000字篇4
这本书描写了老北京的各种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中间的英子经历了很多成长的变化。就这样,人物开始走进故事:惠安亭里一个叫疯子的女孩秀珍,英子的好朋友女孩,为了送弟弟上学而不得已去做贼的哥哥,住在英子家避风的德贤叔叔,被石家赶出来住在英子家的兰阿姨,英子家的佣人,以及因病去世的父亲..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教会了她很多道理。
印象最深的是惠安阁那一章。秀珍是英子搬到新家时认识的新朋友之一。每天听她念叨关于小贵子的话,让英子很好奇。她觉得假装有个小贵子挺好玩的,就每天早上偷偷去惠安阁找秀珍玩,听她讲小贵子。不过好像胡同里的人都说秀珍疯了,不许她的孩子靠近惠安阁。但在英子眼里,秀珍和其他女生没什么区别。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马松说的话,她才知道秀珍为什么会发疯。原来,秀珍爱上了一个留宿惠安阁的学生,并有了孩子,但他必须回家。太可怕了,他被他妈妈扣留在那里,一去就是六年。
后来秀珍生了一个女孩,她妈妈却把她扔进了七花门的树根里。从那以后她就疯了。英子从秀珍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她还告诉英子,她脖子后面有个绿色的疤痕,让英子帮她找。秀珍的眼睛下面有两个泪坑,英子的好朋友牛子也有。英子经常把牛子和小鬼头混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妞妞和英子哭着说她不是她父母的亲生孩子。当他们说要回七华门找亲生父母时,英子恍恍惚惚地去撩妞妞的头发,发现妞妞的脖子后面真的有一条绿色的疤痕。
她想让秀珍和姑娘回惠安找父亲,于是拿着母亲的金手镯,带着姑娘去找秀珍。秀珍连夜收拾行李,带着姑娘去坐火车。但是英子不想放弃那个女孩,所以她拼命跑去追她。那天晚上,雨又下得很大,英子还在发烧,但最后还是忍不住了。还好她刚好遇到妈妈,才不会晕倒在路上。后来,英子曾经听她妈妈说过,那天晚上秀珍和那个女孩被压在了火车底下...英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湿漉漉的长睫毛一闪一闪的,眼泪流过泪坑流到唇边。
这本书里的英子用自己不成熟的眼光看着这个乱七八糟的社会。她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有自己特殊的理解和看法,但她分不清海与天,好人与坏人,因为她认为太阳是从蓝色的大海升起的,但它也是从淡蓝色的天空升起的。而她有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助人为乐的善良。像那次,为了别人家的团聚,她居然把妈妈的金镯子都拿给别人做了一圈。这是一个成年人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老话,“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想这本书也是林为了纪念她的童年而写的。
将夜读后感1000字篇5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将夜读后感1000字篇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