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读后感100字5篇

时间:2023-09-28 作者:Anonyme 读后感

读后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作者的意图,深入挖掘作品的内涵,写读后感是一种文学探索的过程,通过它我们可以深入研究书中的文学元素和风格,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酒的读后感100字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酒的读后感100字5篇

酒的读后感100字篇1

我喜欢读书,异常是小说。所以,这个暑假,我看完了鲁迅先生的《呐喊》。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集结,共有《自序》《一件小事》等十五篇短文。这些作品从现实的角度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的民众生活,也揭示了各种深层次上的社会矛盾。且证明了作者对中国旧有制度级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的深刻剖析好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的浓厚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在书中,我记忆最最深刻的便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不仅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且在文中借狂人之口说出了几千年来“吃人”的封建礼教,它证明了作者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立场。在文中,字里行间透出了“我”对那些吃人的人的又怕又恨,以至于连吃人的人养的狗,育的孩,都心存三分顾忌。到之后,“我”才想到,自我的兄弟、亲戚、朋友,都是“吃人的人”。再到结尾,“我”猜想自我也可能吃过人,无奈之中,发出了“救救孩子”的一声呐喊。

我不敢相信,在那个时代,竟会到处都是“吃人的人”,再想到那时也有想我一样的孩子,也在被训练成“吃人的人”,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这本集大成之作真是令人受益匪浅!

酒的读后感100字篇2

假期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一书。书里的人物有秃鹤、纸月、白雀、桑桑、杜小康、秦大奶奶等,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

这本书一开始描述秦大奶奶是一个十分可恶的老太婆,她明明看见学校的菜园边上就是一条路,却仗着自我老眼昏花,愣说没有路,拄着拐棍,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秋天,一不留神,她就会把学校种的瓜和豆荚摘了去,自我吃也行啊,她又不自我吃,而是将它们扔到大河里去。

秦大奶奶住在学校里,给教学带来了很大麻烦。为了治理学校,学校在校外给秦大奶奶盖了一间新房子,可秦大奶奶偏偏不住新房子,而硬是躺在老房子前的艾地里。到了冬天,瘦弱的秦大奶奶在学校里面用一根细竹竿支撑一张破席子,做成一座简易房子住。

之后,秦大奶奶为救一个学生而落水,在教师们的照料下,秦大奶奶得以恢复健康。此后,秦大奶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喜爱学校和学生。秦大奶奶采了凤仙花,放在陶罐里,加上明矾,把它们拌在一齐,并仔细地捣烂,敷在同学们的指甲上,再包上麻叶,用绳扎上。过四五天,去了麻叶,同学们就有了透明鲜亮的红指甲了。有了红指甲的女孩把手伸给没有染红指甲的女孩说:“这时秦大奶奶给我染的。”秦大奶奶越来越喜欢这些小孩子了。

有一次,学校的南瓜落到水中,为了保护南瓜,秦大奶奶伸手去抓,不料两脚顺坡滑了下去,滑到水中。因为太老了,几经挣扎,不幸被水淹死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爱能够化解矛盾,能够让世界变得更完美。是教师用爱感化了秦大奶奶,秦大奶奶用爱回报了学校,回报了社会。

酒的读后感100字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城南旧事》,虽然书早已读完,但书里的那一幕幕仍然在我的脑海中勾勒着,让我难以忘怀……这本书,使我真正感到了里边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无助的感觉。

书的作者是林海音,全书透过小女孩英子稚嫩的双眸,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和沉沉的相思所感发的感触。

文章中的主人公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她讲话,唯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在第二章《我们看海去》中那个蹲在大槐树底下的男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在别人眼里他是一个小偷,但这在英子看来他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又是什么呢!英子常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

书中还写了英子儿时可爱的童真看法,描写自己的生活。父亲中年早逝令她一日之间长大成人,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母亲28岁做了寡妇,她为母亲痛心,母亲是爱她的,没有回天津,不想让孩子们吃苦,令我不由得而同得想起了我妈妈对我的爱与呵护。相比之下,虽然我的童年过得无忧无虑,但是英子的童年却过得十分精彩。她的童年是戏剧化的,但是却是很真实、纯朴。英子的看法是不同的,那么的纯真、无邪。使我感动,她会用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管是好人坏人,在她看来,每个人都是相同的,这种难得的想法、美妙的意境使人不忍心打破。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我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会贸易的狐主要内容读后感1

?会贸易的狐》里面的主要内容是:作者捉到了一小狐狸,把它关在鸡笼里,黑耳朵母狐知道了自己的孩子被我抓了,为了救出孩子,这只母狐,抓了两只红腹角雉,可我想要得到更多的红腹角雉,就是不放了小狐狸。

母狐气急败坏,之后的第一天,它拖来了一只死老鼠,第二天在我家的门口拉了一泡狐狸屎,第三天把我家的屋顶扒了一个窟窿,一泡狐狸尿又淋在了我的`床,第四天有吧我家的老母鸡脖子上的毛拔了个干净,我没办法了,只好把狐狸放了。

会贸易的狐主要内容读后感2

?会贸易的狐》是一本动物小说,也是作者的亲身经历。作者名叫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

?会贸易的狐》这本书讲的是沈石溪在一棵树下抓到了一只小狐狸。第二天,在关小狐狸的笼子旁出现了一只死了的大红腹角雉。在远处的屋顶上有一只母狐狸正双手合十,弯腰点头,似乎求作者放了小狐狸。作者一想,一只红腹角雉卖出去的价格比狐狸低,就不愿换。

翌晨,笼子旁边又出现一只红腹角雉、两只红腹角雉的价格自然超出了一只小狐狸。可作者想,如果每一天都有一只红腹角雉那自己不是要成为大富翁?于是不放了小狐狸。第三天,笼子旁边有一只死老鼠;第四天门口有一坨狐狸屎;第五天一泡狐狸尿淋在床上。作者没办法了,只好放了小狐狸。

会贸易的狐主要内容读后感3

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会贸易的狐》,我觉得非常有趣。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我”捉住了一只小狐狸,把它锁在一个空鸡笼里。夜晚,有一只母狐来救小狐狸,但是,它没有成功,于是母狐就想和“我”做一笔交易。第一天,这只母狐送给我一只野鸡,但是“我”觉得这只野鸡不够换小狐狸;第二天,母狐又捉了一只野鸡送给我,这两只野鸡的价格足足超过了小狐狸,但是“我”还是没有把小狐狸放出去。母狐生气了,之后,每一天都给“我”“惊喜”。

第一天,它在那鸡笼旁放了一只死老鼠;第二天,它在我的门口屙了一泡稀糊糊的臭气熏天的狐狸屎;第三天,“我”去耕完地之后,回家发现房顶的茅草被扒了一个洞,一泡腥臊的狐狸尿淋在我的床上。“我”没办法,不得不把小狐狸放了。

酒的读后感100字篇4

?匆匆》这篇散文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我百读不厌,而且每读一次都有新的感受和收获。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散文,形容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溜去了。不管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默默时也好,学习睡觉也好,时间总是会从我们的日子里流走,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读后,我对“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时间是公正无私的,也是不能用金钱去买的,不会因为你有钱而慢流,不管是对什么人都不会多或者少几秒于你,谁想让时间快慢都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怎么去把握时间,做时间的主宰者。

“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文中这句话,我感受最深。是啊!时间匆匆而过,流逝之快,既然我们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大事业,决不能白活这一生。

在生活、学习中,我体会到很多珍惜时间的好处。上课认真听讲,充分利用每节课的40分钟;放学后,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时间来看书;周未,可以用休息的时间复习功课,或者好好轻松一下……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被时间所主宰,就会从时间中得到无尽的好处,因此要利用好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

其实,我对时间的概念也是很淡漠的,没有很好珍惜和利用时间,见到同学在玩,便放下手中的作业,不顾一切也去玩,一到周未,作业草草了之便没完没了地看电视玩电脑,有时候上课也会跟同桌一起“开小差”。读了《匆匆》这篇散文后,想想以前我如此的对待时间,是多么的愚昧啊!真是后悔莫及,我这不是被时间主宰了吗?从今以后,我要好好地珍惜时间。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有几分几秒,他也会充分利用好;浪费时间的人,给他再多的时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空虚了了。我会做珍惜时间的人,也要做个有所作为的人,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学习,快乐生活,天天向上,全面发展,将来一定要做一番大事业,不能白白走这一遭!

酒的读后感100字篇5

大概七八岁时,爱读一些浅显易懂的童话。对于名著,却没有一丝一号的兴趣。偶然间,翻开了这本《红楼梦》,才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了。

那是一本青少年版的,当时还不能完全读下来所有字,查查字典,连猜带看的就过去了。虽还读不懂细致隽永的文字中博大精深的含义,但还是被那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从此,我开始了文学的征程,顶点是胜利的辉煌。

书中人物可谓是变化多端。痴情不悔的贾宝玉,城府颇深的薛宝钗,心狠手辣的凤姐,卑躬屈膝的袭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奴才丫头,无一不栩栩如生的映刻在脑海中。而我最爱的还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是她对爱情的凄婉歌颂。一曲《葬花吟》,又唱出了她对爱情多少的执着。从最初的进贾府,直到中间元妃省亲,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到最后的家道中落。从繁华到衰败,一次次对宝钗的猜疑布满了她一颗敏感而又多疑的心,直到听到一句“我为姑娘病了”,便大可以去了。宝黛新婚之夜,坐在床上的却是宝钗,而潇湘馆的黛玉,却已魂归西天。我也入了情,竟哗哗落了泪。爱她,她的文采,她的多愁善感,她对爱情的执着,一切她的经历,都深深印在心中。看完后,竟觉得有丝许庆幸。庆幸黛玉未曾经历到贾府查封,更庆幸我结识了《红楼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

处在封建社会,贾府的一切都令人悲叹,令人歌讽。现在我已经不是那个七八岁的,不谙世事的孩子,也读懂了一些,看透了一些。而看懂了一部分,才知,这本书,可真是高深莫测啊!

直到现在,我才懂得,袭人实则宝钗的小照。而晴雯抱屈亡,更暗示了黛玉的命运。是啊,“西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垄中,卿何薄命!”写给晴雯的悼词,却年年想不到竟成为了对黛玉命运的批判!

从第一次看这本书,直到现在,多多少少也看了好几遍。但总忘不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文学最基本的渴求与吸吮。如干旱的海绵尽情吮吸着知识的甘露。从那时起,从那本《红楼梦》起,我成长了,不再拘泥于浅显易懂的童话,踏上了文学之旅。一开始,我如一叶小舟,在黑暗无边的大海上航行,总感觉光明正要到来,却又无从寻找。突然出现的渔火点燃了,望向四周城市,正在远方的天际。而《红楼梦》便是那渔火,点燃我人生的道路,让我有了对文字的渴望。人总有那么一本启蒙书,如果我有,那便是它了。

一本《红楼梦》,牵引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一本书,开启了成长的大门,受益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