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的读后感优秀8篇

时间:2023-05-01 作者:Monody 读后感

大家在写读后感的时候,主要是表达出自己读书后的感受哦,优秀的书籍是可以开阔我们的眼界的,看完书记得写好读后感哦,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叔叔的读后感优秀8篇,供大家参考。

叔叔的读后感优秀8篇

叔叔的读后感篇1

假期里,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我的叔叔于勒》,它的作者是莫泊桑。读完后,我有许多深刻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家人生活很苦,但父亲明白他的一个兄弟—于勒在美国致富了,而且“我”的二姐也要结婚了。在二姐结婚前,“我”的全家去一个岛上旅行。在去小岛的船上,有一个卖牡蛎的人。许多人都买了,父亲带着姊姊去吃牡蛎。父亲走向他的摊前,无意中发现他是于勒。

父亲向船长打听状况,进一步证实了那个卖牡蛎的人就是自己的亲弟弟—于勒。因为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身上脏兮兮的。他还很贫穷、一无所有、处境落魄,父母亲怕他连累自己,所以父母亲和姊姊们都避的远远的,不愿意理他。

我觉得,文章中的那个卖牡蛎的人虽然衣着不得体,但是他做的牡蛎却十分美味。我觉得虽然他可能很穷,但是他愿意把牡蛎做的很美味,还物美价廉。

但是,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像于勒叔叔一样,很贫穷,很苦。但是地位稍稍优越一点的人,稍稍有钱的人却看不起他们。为什么因为他们嫌穷人脏,穷人没钱,就唾弃他们。人是需要帮忙的,为什么那些瞧不起穷人的人不好好想一想:你们就没有过过穷苦的日子

我们就应努力工作,改善我们的生活。

我们更不就应瞧不起那些穷人,就应无私的、不求回报的帮忙他们,只有这样,世界才会变成一个友好的世界。

叔叔的读后感篇2

在第七十五封信里,“请把我的爱转达给格里尔之家(这是茱迪以前所在的孤儿院)——真挚的爱。经过四年模糊的岁月再回头望望,对这个家我充满了温柔的情感。刚上大学时我满怀怨恨,因为我被剥夺了正常的童年,而其他的女孩子们都拥有这样的童年。但现在,我一点也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我把它视为一种非同寻常的经历,它给了我一种有利的视角,我可以丰满地成长,站在一边观察人生,对世界保有一种特别的看法,那些在富裕的环境里长大的人们不会有这种看法的。”朋友们,你是不是为自己生在贫困地区而悔恨呢?是不是为自己没有上一个更好的大学而懊恼呢?是不是为自己在很多方面不如别人而难过呢?是不是为自己现在一起生活的人不合己意而埋怨呢?那么,你好好读这些话吧,你不会再不快乐了。

在第七十九封信里,“叔叔,亲爱的,我很幸福。周围的'景色怡人,有很多东西可以吃,一张舒服的四柱床,一大堆纸,一品脱墨水——人活在世界上,还想要些什么呢?”朋友,跟着茱迪学学知足而乐吧。就选这些吧,我不会写,不能把茱迪像她原来的那个样子呈现给你,我也不敢写,我怕我把茱迪美好的形象给毁损了。还是由你们自己读这本书,由你们自己来认识茱迪吧。

我最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还是简单、真诚地生活吧,这样我们会更快乐些;我们还是不要太无奈于物质的缺乏吧,这样我们会更潇洒,生活会惬意;相信这个世界是个童话。

叔叔的读后感篇3

读过美国近代史后,我认识了一位了不起的总统,他就是废除奴隶制维护美国统一的一代伟人——林肯。但是大多数人肯定不知道,在林肯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时候,还有另一股力量也在掀起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它来自斯托夫人的一部书,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犹如平地一声霹雳,震撼了美国社会。

书中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当全文读完,我的心也为之阵阵震颤,泪水已镶嵌在了眼角,说真的,这种滋味和上次读《悲惨世界》时候的感觉是如此相似,是深深烙刻于心底的疼痛,不好受。虽说结尾是快乐美好的,但我对主人公汤姆的去世感到无比伤感。的确,黑奴的遭遇是多么悲惨。文中描述了像烈格雷这种残暴凶恶的奴隶主,经常殴打黑奴,强迫黑奴做不愿做的事情。也有运气好的,可能会遇到像圣克莱尔和小乔治这样宽容博爱的主人,但他们的身份仍然只是奴隶。可悲啊!拥有白色皮肤的人为何心却狠得像黑色的恶魔?他们只知道自己是个人,需要他人的尊重,但却把黑人当作了一件任人买卖欺凌的商品。为什么不过是肤色不一样,他们的命运就要有如此的天壤之别呢?黑人与白人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为何黑人就要成为白人的奴隶呢?从书中主人公汤姆,一个可敬的黑人身上,我丝毫没有看出白人与黑人的差距,反而看出了汤姆的吃苦耐劳,精明能干,可以说他比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干。

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就可以随意凌驾于黑人之上,白人有什么理由剥夺黑人的自由?总之我没有找到能证明这一切的理。相反我又一次从汤姆大叔身上看到了一些白人所没有的宽容、博爱的思想和一颗充满爱的心。可见黑人与白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低下和高尚之分。就像法布尔曾在他的《昆虫记》里写到他对生命的看法,“万物都是平等的,不管它是多么微小,至少它是生命。”

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林肯总统,那个曾经的鞋匠的儿子,当他当选总统的时候,那些自以为上流社会所谓优越的的人对他不屑一顾,鄙视他是一个鞋匠的儿子。并且在他当上总统时,有人扔鞋子侮辱他,认为他不配,但林肯宽容大度,最终以自己的宽容与智慧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和爱戴。不仅这样,林肯还解放了黑奴,揭露和控诉了蓄奴制的罪恶,而且为美国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由此可见,出身卑微的不一定低下,出身高贵不一定就高尚,从这儿就反映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无论你是什么肤色的人,无论你是什么出身,无论你是什么种族,都是一样的,在这大千世界中没有高贵和低下,没有最好和最差,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

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该作品为黑人指出了宽恕和勇敢复仇两条道路,这部小说不仅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而且是美国南北战争的导火线之一,对美国历史及世界文明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林肯总统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这部长篇小说对历史的巨大影响。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汤姆和另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汤姆是一个具有双重性格复杂的人物。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上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主的护佑予以抚平。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前两者对他比较“宽厚”,而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但最终他还是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当原主子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兴冲冲地拿着前来赎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哦,乔治少爷,你来的太晚了。救主已经赎了我,就要领我回家了。我也盼着回去呀。天堂比肯塔基还好着哪。”他最后连死还是信奉着基督教。乔治少爷在汤姆叔叔死后给他庄园里的每个奴隶颁发的自由证书,他说,正是在他墓前,朋友们,我面对上帝作出了决定:无论是谁,将不会由于我的缘故而冒离乡背井、亲人分散的危险,像他那样孤苦伶仃地死在种植园里。因此,在你们由于自由而欢欣鼓舞时,应该想到这归功于那颗苍老但又善良的心,善待她的妻子和儿女,以报答他的情意。每当你们见到汤姆叔叔的小屋时,都要想到你们的自由。让它成为纪念他的一块丰碑,是你们牢记,应该追随着他的步伐,像他生前那样,具有诚实、忠厚皈依基督的精神。

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给予积极的、正面的评价。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了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

斯托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白跳过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西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致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

读《汤姆叔叔的小屋》时,我觉得汤姆和乔治。哈利斯都值得读者去加以褒扬,从他们身上可以看出宽恕和勇敢复仇都是充满人性关怀的。但是其中唯一的遗憾便是汤姆叔叔在勒格里这个彻头彻尾的坏蛋面前的忍让与怯弱,让人感到他很愚昧。或许,小说是通过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来给予当时社会人们以警醒,换句话说,如果小说换一个结果,即汤姆叔叔被乔治少爷所救的话,那么也许故事便不再显得凄凉又唯美,或许根本不可能唤醒人们的意识,而使得处于奴役的黑奴全奇希望于救赎,那么这部小说可能会失去它所产生的既成事实的影响力。总之,这是一部值得读者去思考的小说。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感受感受,那样对于美国的废奴运动会有更深层次的领悟。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它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这本书讲述了以前美国南方黑奴和奴隶主的故事。当时在美国仍然存在着奴隶制度,而这本书的.作者斯陀夫人非常反对这种无用而令千百人陷入痛苦的法律。在南方,主人可以像狗一样对待奴隶,奴隶有时连狗都不如。主人不仅不给奴隶自由的权利,还随意折磨奴隶、甚至举办奴隶拍卖会……种种让人心痛的行为让作者对这些悲惨的奴隶产生了同情。所以写出了这本世界闻名的书。

故事的主角汤姆叔叔是个能干、忠厚并信仰基督教的黑奴。虽然汤姆叔叔是一名悲惨的奴隶,但他有一颗纯洁的爱心,懂得世上的善恶,拥有自己别人无法更改的原则。汤姆叔叔极端忠诚自己的信仰,他爱上帝胜过所有人,因为上帝创造了人类,也创造了人类高贵的品质。原本汤姆叔叔生活在一个商人家庭,主人和他最心爱的小少爷乔治都是彬彬有礼的绅士,汤姆叔叔也拥有了许多黑奴无法得到的自由。但不久主人破产了,他背着满满的负债,只好把汤姆叔叔和另一个小男孩卖给奴隶贩子用来抵债。小男孩的妈妈,一个美丽的女黑奴带着小男孩逃走,打算寻找她的丈夫,然后一起逃去加拿大。可汤姆叔叔说上帝自有安排,勇敢地面对现实。之后他有幸遇到一个好主人,汤姆叔叔和主人的爱女伊娃相处得很好,伊娃在汤姆叔叔的眼里像是一个纯洁的小天使,他们度过了一段快乐而难忘的时光。突然,伊娃不幸去世,主人痛苦不已,不久意外身亡。可怜的汤姆叔叔又被拍卖到一名残暴、凶狠、可恶的奴隶主雷格里那儿。在那儿有着许许多多和汤姆叔叔一样悲惨的奴隶,不过汤姆叔叔用自己的善良和圣经里感人的诗歌把原先消沉绝望的奴隶伙伴从深渊拉上来。不过汤姆叔叔的行为让主人雷格里感到气愤,他一次次折磨可怜的汤姆叔叔,发誓不驯化汤姆叔叔就打死他。最终汤姆叔叔被雷格里打死。可是汤姆叔叔并不伤心,因为他已经去了圣洁的天国,使肉体已经失去。这一切令我感动。

本书的作者强烈地抨击了罪恶的奴隶制度,表达了黑奴对平等生活的渴望,歌颂了汤姆叔叔无比高尚的美德和坚忍不拔的精神。我喜欢这本书!

叔叔的读后感篇4

汤姆叔叔是个勇敢、正义的人,而雷格里却是个大坏蛋!当我读完《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后,便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汤姆叔叔被卖到雷格里家中当奴隶,虽然雷格里对汤姆那样残忍,那样无情,但是汤姆依然忠诚地对待他的主人。雷格里多次暴打汤姆,使他一个月不能下床。尽管汤姆有一颗勇敢、正义的心,可还是斗不过心狠手辣的雷格里,最后悲惨致死。读到这里,我内心感到一阵愧疚……

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我缠着爸爸,让他教我溜旱冰,爸爸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了。谁知,我刚穿上滑冰鞋就重重地摔倒在地,我不但没哭,而且还勇敢地站起来。爸爸夸我真勇敢,我心里很高兴。爸爸扶着我一步一步向前走,我觉得很有趣。爸爸看我已经快要学会了,便把手松开,我又重重地摔倒在地,而且腿上还流血了。我再也忍不住了,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唉,真丢人!比起汤姆叔叔,我那点儿小伤算什么,还值得一哭。

现在后悔也没有用,我应该吸取教训,做一个勇敢的人,遇到困难或挫折,我再也不哭了,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明白了:生活除了赐予我们阳光,也让我们经历风雨。只要拥有一颗勇敢、正义的心,就会活出风采!

叔叔的读后感篇5

十九世纪,美国盛行着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十九世纪中叶,斯托夫人也向我们展示了一部感人泪下的悲情故事,那就是《汤姆叔叔的小屋》。

暑假,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故事从一个奴隶与奴隶贩子之间的谈话开始。奴隶主谢尔比为了还债,决定卖掉汤姆好伊莱扎的儿子小哈利。汤姆和伊莱扎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便有了不同的结果。伊莱扎为了心爱的儿子,带着他连夜逃跑,一路上遭到无数追杀,但母爱可以战胜一切,她们最终到达加拿大。而汤姆,则是另一种遭遇,他被奴隶贩子卖给了一个善良的奴隶主圣·克莱尔,他有一个女儿,有着天使般的面容,纯洁的心灵,可上帝还是带走了她。后来,汤姆因特殊原因,被卖到了地狱,受着地狱之火的折磨,但他仍然坚信上帝会来救他,他依然奉行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

想想吧!可怜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是奴隶,一切只属于主人,本来应属于他的欢乐变成了折磨,一双原来应闪亮的双眼变得浑浊,青年人,他们被南方吸血般的奴隶主,吸干了他们的血。奴隶主们,习惯了有奴隶,习惯了对奴隶呼来喝去,习惯了对奴隶非打即骂。他们一旦失去奴隶,就像鱼儿离开了水一样,失去了活力。当一个又一个受尽折磨的奴隶倒下去,当一次又一次看到骨肉分离时,我不经呐喊,公平在哪儿?

还好,这世上有一个小天使和一个正直善良的他们叔叔。伊娃,她真的是每个人心中的天使,她用爱化解奴隶心中的伤痛。可她还是走了,还是离开了这个需要她来拯救的世界,世界少了一个小天使,黑夜里,天空中又多了一颗闪亮的小星星,想用自己发出的光照亮人们的心。汤姆叔叔,一个正直善良,笃信宗教的奴隶,再悲惨的命运,也无法动摇上帝在他心中的地位。他宁愿受到躯体上的折磨,也决不愿把灵魂交出。他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那些早已麻木的奴隶主们,甚至像雷格里这样暴戾成性的奴隶主。终于,他自由了,上帝赎下,他将在天国中永生。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同情可怜的汤姆叔叔,同情他的身份,同情他的悲惨命运;我也很憎恨残忍卑鄙的奴隶主们,憎恨他们的冷酷无情,憎恨他们的心狠手辣;我也对奴隶制度感到气愤,气愤它的黑暗,气愤它的不公平。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奴隶制度终于倒下了。

我希望,生活中人人都要有爱,爱可以剥去嫩芽外枯黄的东西,爱可以化解一切伤痛。“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我不禁唱起这首动人的歌。

叔叔的读后感篇6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叔叔的读后感篇7

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让人学到许知识。最近在老师的推荐下,我买了一本由美国哈里特·比彻·斯托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情节曲折、十分感人的故事,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当我看到第七章《母亲的逃亡》时,我就被文章深深所吸引了,感动了。

这个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伊丽莎和她的孩子为了自由,为了不让被别人买去,只好一起逃向加拿大,这样她们才能有自由。伊丽莎这个弱女子,面对命运敢于作挑战,她的精神令人感动。她带着孩子一路狂奔,来到了俄亥俄河。在回来的路上,伊丽莎心乱如麻但是她一想到孩子,浑身就会充满了力量。来到了河旁的t 村一打听,由于冬天刚过,河面上还有浮冰,船不能航行,这个消息一下子让她的心坠入谷底,但她并没有放弃,她在尽力想办法。不辛是,这时海利追来了,伊丽莎看见了,并没有不知所措,她怀中抱着孩子,然后快速奔跑,利用河上的浮冰跳了过去,这个举动只有疯子和亡命者才会做,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力量吧!

读了这个故事,我被伊丽莎的举动所震惊,被她爱子心切和为了自由而拼搏的精神深深打动了。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奋不顾身,在又宽又深的河上的冰块上跳过河,这需要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啊!这就是爱得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让人不顾一切!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禁为伊丽莎捏了一把汗,这个黑奴逃亡者真不容易,更何况她还带着个孩子!她想改变孩子的命运,不再受人奴役。在这里我深感气愤的是那些一心想统治黑奴的人,他们就是一群寄生虫,依靠黑奴来养活他们,虐夺了黑奴的一切权利。黑奴是什么?动物﹑工具,不,他们是人,是和我们一样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他们应该拥有自由,谁也不可以命令他们做任何事情。他们应该拥有一个家,与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除此之外,我不禁想起了“妈妈”这个词,这个充满爱意的词!

这本书真的十分值得一读,能给予我们一种力量,让我们更加珍惜现在拥有的生活!“书山有路勤为径”读书真的是让人进步的最好途径。

叔叔的读后感篇8

从前,我看过一本好书——《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美国黑人奴隶——汤姆,在残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而又凄惨的生活着,最终死去的故事。当时的我读完后为汤姆的悲惨的一生而感到伤心。

现在,当我又翻开这本书,我更多的是感到气愤,为什么白人就可以过无忧无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而黑人就要成为奴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那些白人有什么资格来把黑人当做货物一样来进行贩卖?我记了一下,汤姆总共被卖了3次,有四个主人。有两个是好人,而另外两个对汤姆不是打就是骂。雷格里和海利就是那两个大坏蛋。而雷格里的行为更为可耻,他每天变着法的折磨和殴打汤姆,也是他将汤姆残忍折磨致死。我恨透了这该死的的黑暗制裁。

被黑暗统治的人们,他们的双眼被黑暗涂上了白色的毒药,他们的心被无尽的黑暗所灌溉。在被毒药遮盖的双眼里,黑人的生命不过是像一只蚂蚁那么卑微。在被黑暗淹没的心里,黑人不过是一件货物,随着他们的性情可以尽情的折磨,贩卖。我的呐喊:这个世界,要公平!公平!!反对种族歧视!!!

这种心情,让我想起了另一个人:三毛。三毛从小流浪,没人疼没人爱。他心地善良,好心帮助别人,却被人误会,好心没好报。

看,图画中三毛穿着单薄的衣服,看着刚吃完饭的大人,挺着大大的将军肚。此时的天上开始飘起了雪花,三毛饿极了,他穷的连一个苹果都买不起,更别说好好的饱餐一顿了。那位大人用歧视、讥讽的目光看着三毛,对他大声叱喝。

三毛和汤姆虽然故事不同,可情感却异常相似,他们都受到了欺负,但他们在黑暗的社会里却还能保持自己纯洁、善良的心灵。可是,正是因为这种心灵,才会显得他们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也让他们受尽了折磨,最终汤姆悲惨的一生结束了。

再次读完这本《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明白了文明的资产主义背后,是对黑人无情的剥削、压迫;美国如今的繁华,是与黑暗残酷的奴隶制密切相关的。

我是多么希望世界上都可以保护弱小,让他们没有寒冷和饥饿,让他们不再受到歧视、欺凌和压迫。

人人平等,是我的愿望;种族歧视的罪恶和黑暗从世界上永远消失,是我们要所重视的问题。

但愿,罪恶和黑暗将会远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