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模板6篇

时间:2023-05-19 作者:Trick 读后感

读后感写好了是可以引入深思的,大家在读完一本书后是不是都有认真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模板6篇,感谢您的参阅。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模板6篇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篇1

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从五帝到丝绸之路,从大禹治水到张骞出使西域,司马迁完成了这部大著作:《史记》。

读完这本书,我感悟至极,每一个故事明白一个道理,《史记》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有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残暴的昏君——纣,人人得而诛之。更有昏庸无能的周幽王,还有许多人被司马迁描绘的淋漓尽致,有卧薪尝胆的勾践,百战百胜的韩信,一生流离漂泊的孔子,也有自刎乌江而死的项羽,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讲了许多故事,让我从中受益。

我最喜欢读项羽本纪,他豪气仗义,在安阳夺师,仅用八千子弟兵便把九路秦兵打得落花流水,久战久胜,只因在鸿门宴中项羽没有杀死刘邦,而被刘邦逼到乌江自刎,我真替他感到惋惜,一代将军壮志未酬。

我更为周武王灭商纣而叫好,纣王居功自傲、穷奢极欲,天下百姓叫苦连天,西伯侯励精图治,暗暗储备力量,最后在纣王众叛亲离的时候,将商纣取而代之。

司马迁吃尽苦头,编著了史记,让我深刻了解了中华古代文明的历史,丰富了我们的知识,让我体会到中华古代文明的历史,丰富了我们的知识,让我体会到中华历史的悠久文化。我知道了要以德服人,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接近你,反之,就会有人离你远去,我最佩服的是韩信,机智勇猛,会忍。我就应向他学习”忍“,我以前一点小事就暴躁起来,如果我会忍的话就不会乱发脾气了,只可惜韩信被小心眼的刘邦害死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一定要悟出每个故事的真理,让我自己也成为故事里的英雄人物。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篇2

前几天,我刚读完这本《丛林故事》,他是来自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的作品。这是我最喜欢的十本书中的前三名的书。它为何让我这么喜欢呢?有三个理由。第一:我喜欢书中人物是独立的,充满野性的角色。第二这篇故事完全保留了动物的各种特征。第三,作者吉卜林还用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人的语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名叫莫格里的男孩,被狼群收养到最终离开丛林的经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情节框架,莫格里长成了一个勇敢、强壮、聪慧的男孩。

作者吉卜林为丛林动作定作的一套丛林语言,用人的语言拼出动物的句子。吉卜林创造出非常多的特别的说法来表达动物某些事物是怎么理解的比如“丛林居民”指的是丛林里的动物们,“毒民”指的是眼镜蛇,“树地”形容猴子在树上如覆平地,“红花”指火,“长斑纹的家伙”指老虎,“沉默的家伙”指的是大象等等,吉卜林用绕弯的叫法表现对动物们对某些猛兽和事物的害怕。

读了这本书我感悟到,只有亲身进入才能领略到它的瑰丽。神奇。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篇3

我喜欢阅读,书中幽默的文字令我捧腹大笑,作者笔下惟妙惟肖的主人公令我难以忘怀。假期一开始,我就钻进了书丛中,当起了“小书虫”。

今天我读了《笨狼的故事之飞鱼龙》这本书。一开始呆萌、善良的笨狼的自我介绍就深深吸引了我。透过书中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他可爱的眼神。书中《胖棕熊的t恤衫》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胖棕熊的t恤衫有一道墨渍,热心的笨狼看见了想帮忙洗干净,于是他去找聪明兔帮忙。他们两个把t恤拿回家,用肥皂洗干净,悄悄地放回去。一心想等着胖棕熊的表扬。谁知胖棕熊见了,大发雷霆,生气的问是谁干的。原来那墨渍是胖棕熊偶像的签名。

笨狼其实一点也不笨,虽然有时他好心办了错事,但是他热心、善良,因此有很多的好朋友,大家都很喜欢他。我也不例外,现在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笨狼小粉丝呢。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篇4

今天我把《笨狼的故事》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是我九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礼物。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笨狼在爸爸、妈妈出去旅游时,遇到的事情和各种各样的问题。它又是怎么跟它的朋友聪明兔一起想办法解决这些问题的。

笨狼很笨,经常闹这样那样的笑话,例如:笨狼看到刚孵出的小鸟没有毛,到处找毛线,张罗着给他们织毛衣。冬天天很冷,笨狼想让朋友们都能暖和些就给太阳写信,让太阳像鸭子孵蛋一样给大家多孵几个太阳出来。笨狼也很善良,勇敢又坚强,遇到困难从不轻易放弃,而是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还有笨狼和朋友聪明兔之间的友谊,平时它们一起玩耍。遇到困难时,它们互相帮助,一起克服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短处。笨狼虽然有时候笨笨的、憨憨的,也一样有很多优点和长处值得我们学习。通过它的故事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更知道了朋友之间应该怎样相处,如何对待朋友才能得到真正的友谊。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篇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中国民间故事》的书。看完这本书我便情不自禁地赞叹道:“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好好收藏它。

这本书主要了神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二神肖的故事》,其中不但写了十二神肖的排序,还写到了老鼠和猫是怎样成为天敌。是因为:很久很久以前,老鼠和猫是一对好朋友也是一对邻居,它们听见玉皇大帝要挑选十二圣兽之事。并在前十二名到达的才能当上,老鼠和猫都想去参加,于是,猫顶住老鼠说:“我喜欢睡懒觉,你起来时,把我也叫起来。”老鼠便答应了猫。然后,它们都各自去睡觉了,可是,老鼠却怎么也睡不着,担心猫会抢了他第一的位置,所以老鼠大半夜就上了路,老鼠在路上遇到了牛,老鼠灵机一动,对牛说:“我为你唱歌吧!”牛马上答应了。老鼠故意唱得轻,让牛听不见,牛说:“我怎么听不见你唱什么呀!”老鼠爽快地说:“我到你背上去,你就能听见了。”牛也顾不上想了 ,就答应了,老鼠跑到牛背上,就不用走了。到了报名处,老鼠第一,牛第二......老鼠开开心心的回家了,兴奋地对猫说:“我得了第一!”猫一听,它火冒三丈一气之下把老鼠给吃了。就这样,老鼠和猫就成了天敌 。

老鼠的确不够朋友,做朋友应该互相帮助谦让老鼠也不守信用,不守信用的后果就是这样。比如说,我上次考试只考了76分,老师说:“你一向考试都是90分以上的,你正不应该,放学到我办公室去。”一转眼到了放学,而我去没去老师办公室,回家了。第二天,我被老师骂了一顿,这就是不守信用的后果,所以说做人一定要诚实守信。

狼分肉的故事读后感篇6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