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全集读后感最新5篇

时间:2023-06-02 作者:Trick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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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全集读后感最新5篇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1

今夜,抑郁的我徘徊在窗口,拉开抽屉,一碟书本整齐的摆着。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那本最不养眼的泛黄的破旧的《鲁迅全集》我静静的坐下来,打开书本。

读鲁迅的散文,一种家的温馨,相互做乐的甜蜜油然而生。眼前浮现出对童稚的向往和迷恋对未来的憧憬与仰望。鲁迅的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朝花夕拾》,生动的呈现了一幅幅温馨,甚至催人泪下的画面。唯一一部散文诗集《野草》同样能使人感受到那种激情,蓬勃。《阿长与山海经》便用了欲扬先抑的手法,后仅一句“我似乎与找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便将对岸唱的敬爱,刻骨铭心的敬意体现得淋漓尽致。“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则表现了对啊常的思念之情。可以说阿长是鲁迅一生值得尊敬,感激的人。鲁迅数篇文章中皆有提到长妈妈。可见作者对阿长情谊之深,思念之切。

读鲁迅的文章反差极大,讽刺小说更是脍炙人口,让人忍不住跳出一词“痛快”。与上相比《五猖会》则略胜一筹写出了作者对五猖会的喜爱,同时“我至今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那是叫我背书”我反复阅读,体会其深刻含义,这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与隔膜含蓄的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故乡》前后对比的写法,写出了20年前、后故乡人的变化之大。深刻地表现了封建思想麻木人们的神经。也集中体现了作者为改变新中国命运的决心。以《孔乙己》为例鲁迅用精妙的手笔,展现出主人公善良、淳朴,却又固守读书人的架子,将自己禁锢在封建思想中。最终被岁月摧残死去。我想: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生需要自己把握。倘若他能冲破封建的牢笼,选择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他也许不会走上封建社会为弱者铺设的道路。

总之,许多文人墨客对鲁迅的作品赞不绝口,我也对它爱不释手的原因应该是他用自己的笔战斗到最后。用朴实的文字一次次抨击着古代封建社会和时刻为中华的情义拨动着每个读者的心弦。

听着闹钟的滴答声,不觉已十一点了。我合上了那本泛金光的弥足珍贵的书。就如做了一场梦。醒后我发觉我的心突地亮了起来。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2

当我一看见《安徒生童话》,便爱不释手的读了起来,顿时感到受益匪浅,也使我更加了解了安徒生这个人,他是一位诗人、哲学家、思想家和民族主义者,就是因为如此,他的童话才如此的引人入胜,好像身临其境一样。

我看的是《狠毒的王子》,从那里,让我看到了人性的狂傲、放肆,这个王子目空一切,心狠手辣,使百姓们都恨怒他,但又都敢怒不敢言,让他们一听见他的名字都害怕。他曾经发过誓,他的愿望一定要实现,一定要征服一切。他的权势一天天大起来,他的所作所为倒都能得逞。

他看着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又瞅着自己的宏伟建筑,跟人们一起想:“真了不起!真了不起!但是我并不满足,我还要更多更多,别的任何势力都不能和我相比,更别想超过我!”他向所有的邻国宣战,征服了全部邻邦。

在他驾车经过街市的时候,他用金链子把被他征服的国王锁在他的车上;在他举行酒宴的时候,他们必须跪在他和朝臣的脚边,捡参加宴席的人扔给他们的面包屑。他从征服的城市掠走金银财宝,在他的王城中收敛起来的财宝,是任何别的地方都无法与之相比的。他令人修建起辉煌的宫堡,教堂和过廊。任何看到这些浩瀚工程的人都说:“好了不起的王子哟!”他们不曾想到他给其他国家带来的苦难,他们更没有听到从那些被烧毁的城市传来的叹息和呻吟。

王子还让人在各个广场上,在皇室的宫廷里都摆上他的塑像。是的,他甚至要把他的塑像摆到各教堂上帝的神坛之前,但是神父不让,说上帝比他更伟大,因此他竟然要求向上帝挑战,还要征服上帝。第一次王子建造了一艘可以乘着它飞向天空的船,最后被上帝的无数天使中的一个用一滴血燃烧了船,他差点丧命;这一次,他又用了七年的时间制造了一种精巧的船。这时,上帝派来了一个蚊阵,将王子制服了。这个王子也真是胆大包天、愚昧直至啊!

人其实非常的渺小,正如帕斯卡尔所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圣经上也说过:“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于他。”童话里更记载着:“这个敢于向上帝挑战的王子,却被一只蚊子征服了。”

这篇故事告诉了我们,做人一定不能贪心,对别人不能心狠手辣,一定要有一种恭维的态度,要仁慈的对待别人,否则必将遭受恶果。

安徒生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了一种天真和朴素的特有气质,与许多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一样。书中的天堂是那么“美”。是每个人都向往的地方,《安徒生童话》犹如一朵鲜花,绽放在每个人的心里。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3

“博大胆识铁石坚,刀光剑影任翔旋。龙华喋血不眠夜,犹制小诗赋管弦。”

“鉴湖越台名士乡,忧忡为国痛断肠。剑南歌接秋风吟,一例氤氲入诗囊。”

这是1961年9月25日,在纪念鲁迅诞辰80周年时,毛泽东热情洋溢写下的两首诗词。

诗中评说了鲁迅的人格和诗品,热情赞扬鲁迅在国民党反动派黑暗势力统治下勇于周旋和不屈不饶的斗争精神,歌颂了鲁迅伟大的人格和刚烈的血气。其实早在1940年,毛泽东在他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我喜欢读鲁迅,喜欢他的文章及文风。虽然上高中的时候学得有点涩,但他的傲骨和不训,深情和执着让人感动。喜欢他的百草园,喜欢他的孔乙己,喜欢他的雪,更喜欢他的刘和珍君。其深沉的目光、泼辣明快的语句、高亢的笔调、犀利的文风,都让我很喜欢。我觉得他的笔力足以力透纸背,将那个特殊时代所造成的人性与社会的阴暗描绘得入木三分,不仅悲天,而且悯人。带给我的绝非只有震撼,而是更多的思考。

?鲁迅全集》一书收录了包括鲁迅小说、散文、杂文在内的全部作品。其中,《呐喊》表现出了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彷徨》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后期作品,风格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但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散文集《朝花夕拾》向我们展示了鲁迅内心深处最为柔和的一面;《野草》诗集以曲折幽晦的象征表达了二十年代中期鲁迅内心世界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争;在《热风》《华盖集》、、《且介亭杂文》等文集中,鲁迅运用杂文这一“匕首”、“投枪”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对帝国主义奴化思想等进行了毫无保留的批判,暴露并批判了国民劣根性,对国民卑怯保守的病态心理作了深刻的剖析。

鲁迅的伟大在于敢于剖析民族的劣根性,敢于剖析自己,我们现在谈论鲁迅,更多的是谈论他的一些精神:正直,勇敢,忧国忧民,敢于牺牲的爱国情怀。鲁迅不仅仅是一个文人,他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他所做的,不仅仅是创作,而是在“为一群行尸走肉注入灵魂”。他以文为剑,“刺入一切腐朽思想的心脏,从中剖出国民的劣根性,然后血淋淋的丢到国人面前,用那刺眼的红色来震动人们麻木的灵魂,来惊醒所有沉睡的梦中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对敌人,他犀利如匕首,口诛笔伐,声声呐喊;对民众,他恳切如师长,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他以一己之力提升了整个时代的高度,他的呐喊喊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音———我以我血荐轩辕!然而,当今社会,物欲横流,人们只信仰现实,还有几人在谈论奉献、敢于牺牲呢?还有多少人在阅读经典、在追求精神层面的东西呢?不只是鲁迅,在学校里读老舍、钱钟书、茅盾等文学书籍的又有多少人呢?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不容回避。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一定要继续学习和发扬鲁迅的爱国精神,韧的战斗精神和博采众长、敢于牺牲的精神。虽说我们生活在和平社会,但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我们的时代,仍然需要象鲁迅这样的文化巨人以让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高瞻远瞩,面向未来。鲁迅是中华民族的骄傲,是全体炎黄子孙的骄傲。毋庸置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一个强大的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仍然需要继承和发扬鲁迅精神。

鲁迅精神不朽!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4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父与子全集读后感篇5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