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家族读后感5篇

时间:2023-05-04 作者:betray 读后感

写读后感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在读完书后,大家一定要认真的写读后感才行哦,以下是范文社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羊家族读后感5篇,供大家参考。

羊家族读后感5篇

羊家族读后感篇1

自从读了《白象家族》这本书之后,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有趣,还形象的把作者的'喜怒哀乐表象的淋漓尽致,让我爱不释手。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小故事组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白象家族》这个小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作者在野外的下雨天意外的救了一只白象,那只白象全身被雨水打的精湿,四只象蹄沾满泥巴,右耳都撕裂了一条两寸长的口子,滴着血。见这情形,作者也忘了害怕,赶紧拿些药给它包扎伤口,仔细观察作者发现,它的身体除了半截鼻子是银灰色之外,其余部分为白色就这样作者就给它取名为银辉鼻。俗话说象是一种灵气而又重感情的动物,作者在山上采红薯的时候又碰到了银灰鼻,银辉鼻用它自己的方法向作者介绍了他们的白象家族,并给它们都取了名字。可作者被现实所逼迫到象冢偷走了一根象牙,回去的路上被象群撞见了,从此作者和白象家族的交情破灭了。

读完全文,我心里深受触动,我也学到了很多,可能这就是沈石溪作品的巨大魅力,他的动物小说别具一格,在海内外赢得广泛声誉,他本人也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很好地将动物的特点和我们人性很好地结合起来,让人读来觉得真实可信,令人回味,促人深省。他的作品很多,不少还改编后入选我们中小学语文教材。

羊家族读后感篇2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上海知青在云南西双版纳森林里看守橡胶园。一个风雨交加的深夜,他独居的小屋响起了:嘭嘭嘭的敲门声。打开门一看,不由惊在当场,一只两岁龄的小白象走了进来,知青害怕大象会紧随其后。但是没有,这是一只受伤走丢疲惫至极的小象。知青拿来粥和药喂小象吃了,小象沉沉睡去,知青一夜未合眼。清晨,知青想着拴住小象送到动物园换些钱。但是,森林里传来母象的吼声,小象与家人团聚,并将知青介绍给了象群。

从这段描写,可以看出人类的善是有代价的,文中的“我”还为自己付出的粥和药没有得到回馈而懊恼。而象群因为“我”救了它们的小象,无条件地接受了“我”。

“我”一次在森林里才黑木耳,偶遇一只老虎,这是只年老体衰,靠扑食人类为食的老虎,我遇之眼看逃脱不掉,大声呼唤象群,闻讯而来的大象与老虎展开了生死搏斗,年迈的大象“老阿呆”却被饿虎咬伤。生命垂危,象群决定护送老阿呆前往象冢,有尊严地死去。“我”一路尾随,遭到了象族首领“霹雳雄”的坚决反对,后来在老阿呆的允许下,“我”走进了神秘的象冢,这是一个巨大的深坑,年迈的大象跳下去后将没有可能再爬出来。会饿死在象冢。

老阿呆跳下象冢,象群围着象冢哀号,并采来足够多的食物堆在象冢中,大家默默离去。在路上,霹雳雄用肢体警告“我”不可以将象冢的秘密说出去,“我”答应了。

然而,被象牙的利益诱惑,我再次只身前往象冢,拔下了老阿呆的象牙。在返回家的路上,被象群逮了个正着。愤怒的霹雳雄要对“我”痛下杀手。“我”被小象苦苦哀求,救了下来。但是人和象的友谊却被“我”的行径破坏殆尽。当象群头也不回的走进森林,我再也没有见过它们。

对于人类来说,动物的善恶更加分明,好和坏、爱和恶都是那么的直接了当。人类则更善于伪装和掩饰。但是贪婪的尾巴总是会暴露出来。

人类总是自己撕毁自己与自然的和谐,而动物也会在一次次被人类伤害后,选择收回对人类的友善。

沈石溪用笔赤裸裸的揭示了象的善与“我”的恶,发人深省。

羊家族读后感篇3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述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应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我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礼貌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仅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齐的,仅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理解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近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能够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日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构成的共同的行为习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构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能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经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能够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确定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一样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能够是自我和太太,能够是加上孩子,还能够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终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能够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齐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并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能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能够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能够这么说,“差序格局”的构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羊家族读后感篇4

?昆虫记》是法布尔写的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作者深刻地描绘了一种或几种昆虫,比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昆虫的习性。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婚恋、繁衍、死亡的各种经历和过程。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如:螳螂的大腿下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锯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三个大牙。萤火虫竟然是肉食动物,主要猎物是蜗牛。它先用嘴里的两颗獠牙向蜗牛注射毒素,再用特殊消化液把肉汤液化,蜗牛就成了萤火虫的美食。“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的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有一次,我下楼跑步,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垃圾箱前搬食物,我仔细观察,竟然发现,小蚂蚁们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返回,再继续搬。我明白了:在生活中,要随时擦亮你的眼睛,对周围的事物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才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的深刻体会。

羊家族读后感篇5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平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