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6篇

时间:2023-07-18 作者:tddiction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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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6篇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1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2

几天前,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很有感触。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并且奥利弗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遭到了其他孤儿的歧视,也受到了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员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和斗争看做罪恶,认为他是个卑贱的坏孩子。于是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和济贫院的情况一样被店里的人鄙视、嘲笑并被其余学徒和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幼小的他决定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可耻,三番两次的逃走却被抓了回来。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好心的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非常的愤慨,我痛恨那些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的卑鄙小人,他们简直愧对自己的良心,我相信如果这本还有续集,哪些人不会有好结果的。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制造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丑陋的面貌,邪恶的目光。他们所犯的罪行使他们感到不安,所以他们敬仰上帝,崇拜上帝,天天念圣经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3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我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之后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一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一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终,幸运的奥立弗最终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4

早在寒假来临的前几周,我就计划阅读狄更斯的经典之著--“雾都孤儿”。在此之前,我所有阅读的'名著大多数都是以爱情为主题的,如“简爱”,“荆棘鸟”。写有关孤儿的故事,然后阐述某种深刻含义或者嘲讽当时社会不良风气的名著,我还是第一次读到。

就像书的名字,故事发生在雾都,也就是英国伦敦。

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从出生起就身世不明,在平民习艺所里生活,那里不仅环境恶劣,而且那些趾高气扬的领导们还扮成绅士,以突出自己的善良。后来,他被卖到一位做棺材的人的店里当伙计,因忍受不了他们的冷眼而出逃,但又不幸误入贼窝,在一位老绅士的帮助下,他一度成功逃脱,遗憾的是他再次被抓回,变成了老犹太人贼首的筹码。一次偷窃事件败露后,他被枪击中,不省人事,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并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之后,两个队奥利弗很好的家庭相聚在一次,揭开了他的身世之谜。最终,恶人去了他们的归宿,而幸福的人必将永远相依。

书中详细描写了伦敦的许多偏僻小巷,那里是最黑暗,最污秽的地方,走进那里的人,就很难再恢复自己的原本模样了。但是,为什么奥利弗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我想,应当是他那颗春节的心帮助了他,邪恶的种子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就已经被过滤了。他不像那些大人一切只为追求自己的利益-金钱,为之不择手段。他会忍受,不会轻易地宣泄自己的感情,他遇到了许多对他很和善的朋友,收养他的家庭也富有爱心。

尽管命运坎坷,但奥利弗仍旧在好心人的呵护下逐渐成长。他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相比而言,另一些人的不幸程度就远超过他。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的基本灵魂。贫民习艺所的干事班布尔先生,总是竭力希望在弱者面前展现自己的威信,突出自己的仁义和英明,但他这样做是无用的,他的行为已经证明他其实只是一副空架子。如果不将自己看得低些,真正地充满爱与怜悯,而总是在高处俯视别人,是很难得到尊重的。

书中塑造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物,以他们独特的性格与行为在雾都伦敦走着两种不同的人生路,在那个年代,他们走的路偶尔相交,于是产生了贫富,人们创立了贫民习艺所,形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5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欺负、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雾都孤儿》是本好书,有空看看吧!

雾都雾都孤儿读后感篇6

今年暑假,我看了狄更斯写的世界名著《雾都孤儿》。雾都指的是伦敦,19世纪黑暗的伦敦。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著名作家,一生创作了很多作品,代表作有《大卫·科波菲尔》、《匹克威克外传》等。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之后又被送往寄养所,悲惨地过了9年,又被棺材铺老板收下当学徒,与其说是学徒不如说是奴隶,奥立弗不堪忍受虐待,逃了出来,却又误入贼窝,经历重重艰难困苦,最终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获得了幸福。

在书本里,除了奥立弗,有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见义勇为的南茜,让我感触颇深。南茜在贼窝里给坏蛋赛克斯当帮手,可是她看到可怜的奥立弗,同情他的遭遇,便决定帮忙他,所以冒着生命危险,在伦敦桥下向露丝小姐和罗布郎先生透露费金的长相、住处,想让警察抓住费金,帮奥立弗逃出贼窝。可惜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奥立弗逃出,就被残忍粗暴的赛克斯给打死了,因为赛克斯认为南茜背叛了他。可怜的南茜,她是多么地善良和勇敢呀!

在书本里,奥立弗、南茜、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出生于苦难,在黑暗罪恶的世界中成长,可是并没有堕落,他们都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都有一种正义的力量支撑着,最终,邪不胜正,恶人的代表—费金和赛克斯他们无一例外落得悲惨下场。

看完之后,我觉得19世纪的伦敦真是黑暗,而21世纪的今日却是多么的完美,我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