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域环境整治方案6篇

时间:2022-09-17 作者:Brave 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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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域环境整治方案6篇

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1

为深入开展全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稳定,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制定2014年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根据区综治委的责任单位落实,结合我委工作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是: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禁止违法建设再建,并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排查,提高整改意见和建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整治标准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拆除学校围墙外及校园内的违法建筑物和设施,新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无违法建设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5-6月、9-10月各开展一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排阶段(5月上旬、9月上旬-25日)

认真调查、研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9月下旬-10月)

针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在区综治委的协调下,配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

3、总结、督查阶段(6月下旬、10月下旬)

及时总结我委的整治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效果,严防反弹。

四、保障措施

1、我委的整治工作由法制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大力协助,及时组织人员参与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管站要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责令纠正。在中小学周边施工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防少年儿童误闯误入。

3、城建科要做好完善城区学校周边市政、亮化、绿化等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学校用水监测等。

4、规划局要及时对校园及周边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巡查,对已发生的违法建设及时汇总、汇报并拿出处理意见。

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的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周边文化经营场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整治重点

此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重点:一是规范持证网吧经营秩序,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查处打击持证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提供浏览不良信息网站和超时经营行为等违规经营行为。二是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网吧,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特别是对中小学校附近无证无照经营网吧的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黑网吧”。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清源2022”、“净网2022”、“秋风2022”、“固边2022”四个活动,对新闻出版物市场和游商地摊进行专项整治,查缴政治性出版物、盗版教辅教材、淫秽色情"口袋本"图书、有害"卡通书"、宣扬凶杀暴力和封建迷信的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四是整治游戏机室,重点打击违规经营的游戏机室特别是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行为,组织力量全面清理校园周边的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种。

三、工作步骤

1、积极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宣传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跟踪报道,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远离网吧”、“远离游戏室”和“拒绝盗版”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防范能力。

2、适时召开网吧管理座谈会,就如何加强网吧管理,邀请、网吧业主、网吧义务监督员以及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参加。

3、盗版出版物会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扰乱出版物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将与城区学校签定“反盗版”承诺书,和学校一起,增强师生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做到“不买盗版,不用盗版”,剖析盗版制品的危害,坚决抵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流入学校课堂,进入学生书包,确保本校学生使用正版教材教辅。

4、加强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室、音像店、书店和歌舞娱乐场所的检查,加大对学生进入网吧、游戏室和歌舞厅的行政处罚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改变常规常态执法,检查时间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从五天工作日向节假日延伸,将检查时间调整分布到全天的各个时间段,做到市场时时有检查,天天有人管。

5、会同教育、工商、公安、电信以及有关乡镇,全面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场所,规范文化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遏制各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文化产品的行为。

6、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干部要坚持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加强巡查,发现问题或举报要及时报告。

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师生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全乡校园及周边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重点

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餐饮问题。

牵头单位:xx乡卫生院。

1.加大对学校食堂及周边饭店、食品摊点的卫生检查力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2.对校园周边餐饮营业申请,要严格证照管理、前置手续审查等程序,对手续不全、非法经营者要依法关闭、取缔。

3.加大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饮品等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变质食品流入校园。

4.取缔学校周边流动摊点。

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环境。

牵头单位:xx派出??

整治内容:

1.安车的检查、严查长安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行为。

2.学、放学期间,安排警力、组织专人在学校门口执勤,维护交通程序。

3.整治学校周边车辆乱停停放行为。

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牵头单位:xx派出??

参加单位:xx乡联防队

整治内容:

1.管控校园及周边整点人员,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放学期间加大对校园周边(尤其是周边小巷、隐蔽处)社会闲杂人员的询问盘查力度,预防和减少涉校发案。

3.校园周边出租屋治安排查及管理。

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xx小学

整治内容:

1.学校日常管理和内部安保工作,定期开展校内安全隐患巡查,及时上报需要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2.学校校警(门卫)、值班、值周情况检查力度,配齐配足

校警(门卫)、安保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出入校门制度。

3.校内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学生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不购买伪劣文具、恐怖文具、赌博玩具、‘三无’食品。

整治村级公路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xx乡人民政府

参加单位:各村(居委会)

整治内容:

加强校园周边村级公路沿线,尤其是弯道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清理遮挡视线树枝、杂物。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村(居委会)、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组织好、实施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委会)、相关责任部门及学校要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教职工、在校学生积极参与,支持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4

各相关科、室、所、执法分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的会议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由我局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校园周边餐饮、副食无照经营户。

二、整治时间:

从9月10日至9月

17日结束。

三、整治安排:

本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按照各自辖区分工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户坚决取缔。

四、处罚办法。

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

2022年九月十一日

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5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全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镇村建设及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城乡环境整治年”工作,按照“五个规范,三个全面提升”(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处置,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设置,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规范城乡乘凉停放,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全面提升全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巩固省级卫生镇、村的成果。实行政府主导、各村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整治的重点部位

1、4条主干线:211国道沿线、306省道沿线、唐川路沿线、野郑路沿线。

2、中心集镇:镇区街道

3、中心村:各村主干街道

三、整治的内容及要求

在镇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各村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户集村收、集中处理”的原则,认真开展“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厕、改圈、改厨)和“四清”(清垃圾、清杂草、清淤泥、清路障)活动,切实解决农村“十乱”(杂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衣被乱晒、杂物乱放、车辆乱停、摊点乱设、房屋乱建)现象。

1、全镇集中建设垃圾填埋场1个,各村以村为单位配置垃圾清运车辆。

2、建立健全村级卫生文明公约,将卫生责任区落实到户。

3、以村为单位修建垃圾池(配置垃圾箱)或以每10户为单位配垃圾桶。

4、以村为单位确定卫生保洁员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5、各村每月底进行一次清洁大扫除,确保每户房前屋后保持整洁,公共场所由保洁员或卫生清洁小组轮流清扫。且以村为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光荣户”评选活动,评选结果要进行公示。

6、国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50米内、省道两侧从水沟外缘算起15米以内、县道10米以内不得建地面构造物。

7、以村为单位拆除紧邻公路影响村容村貌、路容路貌的破旧废弃房屋、厕所、猪圈,清除草垛及其他堆积物;取缔占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木材加工厂、建材经销点、小卖部;要争取做到主干道旁的常年整洁、清洁。

8、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乱停乱靠,有条件的村要集中修建晒场。

9、主干道公路两旁行道树至公路路基边坡范围内不得放羊、栓系牲畜。

10、保持农村新建房屋周边环境的整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召开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动员会,并进行广泛宣传活动,明确卫生整治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环境卫生整治氛围。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做到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2、综合整治阶段。

镇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尽力而为地逐步推进,全面开展道路、集镇、中心村的存量垃圾清理工作。同时,根据全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内容、要求,要加强对此项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3、检查验收阶段。

各村要组建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主干线、所在集镇、中心村的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于3月上中旬开始,每两周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按加权平均为各村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事关农村和谐社会构建,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一把手”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落实镇级领导包片、抓示范点,干部包村、包段面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镇村卫生保洁工作;切实凸显政府主导作用,镇级财政对垃圾(清运)设施、村容村貌整治等适当予以补贴;积极组织镇领导针对各村开展对口帮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同时,可以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筹集渠道。

3、 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镇政府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环境卫生整治成效明显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各村要抓好日常整治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行整改,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发展;各村对农户的环境卫生整治实行“月查季评年颁奖”,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4、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镇政府将专门就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整治村要每周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巡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路域环境整治方案篇6

按照省安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通知》和区经促局《龙岗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隐患整治月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意外或重大事故,尤其是亡人事故的发生,现对全街道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结合《龙岗区防范监管漏洞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试行)》和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布吉街道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组,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吴浚弘任组长,经科办主任叶剑辉、安监办主任周亚飞任副组长,工作组成员由经科办、城管办、群团工作部(宣传部)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安监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水务管理中心、布吉派出所、罗岗派出所、布吉环保所、布吉市场监督管理所、龙岗供电局布吉供电分局及各社区工作站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负责统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科办,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叶剑辉兼任。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1.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各类隐患及违法行为;

2.厘清各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监管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对于规模以上再生资源站点,由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

2.对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指设立在城中村、出租屋内的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由各社区工作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任务分工

(一)经科办: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统筹工作,根据整治情况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负责协调制定并督促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持照经营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以商事主体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处理与商事登记信息不相符的站点。

(三)派出所:负责严格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治安管理措施;依法查处非法收赃、销赃、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各类拒绝、阻碍职能部门正常执法的违法行为。符合处罚条件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管理及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等手续,依法查处应办理而未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负责判定站点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中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四)布吉环保所: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需要办理环保备案,依法查处应办理而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五)水务管理中心: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在水源保护区范围从事再生资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污染环境的活动,并告知整改。

(六)城管办: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是否存在点违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规定的经营行为,依法协助街道执法队拆除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公共场所、规划待建地、规划预留地内违法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设置在绿地、公园内,并依法查处;负责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影响市容及污染周围环境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七)安监办:负责监管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生产情况;负责判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是否设置在危险品储存点周边500米以内以及高压走廊范围(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20米内)内开设回收站,并依法查处;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

(八)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负责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九)社区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判定设置于出租屋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房屋出租用途;负责调查站点经营场所的房东信息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十)龙岗供电局布吉供电分局:负责对需要依法查处的再生资源站点进行断电处理,并协助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十一)各社区工作站:对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按《龙岗区防范监管漏洞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规定(试行)》进行监管。

(十二)群团工作部(宣传部):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过程、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集中曝光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整治内容及相关职责

(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对无照经营的回收站点由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

(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对应办理而未办理环保、消防审批手续的站点由布吉环保所、派出所(消防)按职责依法查处。

(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落实废品收购行业治安管理措施情况。对强买强卖、黑恶势力介入、收购和贩卖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由辖区派出所依法整治和查处;对未向公安机关备案的'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站点由辖区派出所依法查处。

(四)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回收站点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生活区、办公区与其他区域应有足够防火间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人货混居现象。对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由派出所(消防)依法查处。

(五)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各站点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告;电器线路设置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操作规范;不回收储存违法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由安监办依法查处。

(六)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场地管理情况。不得在公园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危险品储存点周边500米以内以及高压走廊范围(包括22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15米内、500千伏电力高压线的边导线垂直投影向外20米内)内开设回收站。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从事再生资源拆解和加工利用等污染环境的活动。场所内不得搭建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新增违法建设,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不得影响市容及污染周围环境。对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安监办、城管办、执法队(规划土地监察)、环保所等部门按职责依法查处。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专项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6月16日)

1.整治工作要求。由经科办牵头组织开展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情况,督促站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工作台帐,注意收集站点的土地权属、房东信息等资料,每次巡查后要及时更新台帐信息。督促辖区社区组织对纳入“三小”场所范围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

2.违法行为处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执法监管职责的单位,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监管,采取责令改正、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手段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执法部门应对其及时予以清理和取缔。

(1)对无营业执照的站点,由市场监管部门所依法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未依法经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许可,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为,不具备主体合法资质的,由规划土地监察、环保、消防等部门先行整治或取缔。

(2)对有营业执照的站点,经环保部门确定需要办理环保备案手续而未办理的,由环保所依法处理。

(3)对有营业执照的站点,经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确定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等手续而未办理的,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4)对有营业执照的站点,并经环保、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确定不需要办理或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但存在消防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①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的站点,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②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因存在消防违法行为需要责令停产停业的站点,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被处罚单位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出具协助执行函,要求电力、燃气、供水经营单位对被处罚单位停止供电、供气、供水服务;

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因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需要责令停产停业的站点,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请区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二)总结及长效监管阶段(6月17日后)

专项整治结束后,街道将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站点进行跟踪督促,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同时,适时选取在辖区内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回收站点作为试范点,指导站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管理标准化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工作机制。有执法权限的成员单位一定要加强执法,对在职责范围内发现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公开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成员单位要把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作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通过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并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间进度和责任部门、责任人,推动企业做到治理重大事故隐患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的“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进行取缔;对受自然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整改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取缔。

(三)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各部门要加强沟通,积极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要注重做好行动与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工作统筹兼顾、同步落实。

(四)细化记录,完善各类台帐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注意完善工作台帐,保留好有关检查以及送达当事人的材料,保存能够证明履行职责的其他书证、视听证据等。

(五)严格考核,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参与联合执法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服从或拒不执行牵头部门的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导致监管不力的,由该成员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注重经验总结。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报送相关数据到街道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再由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报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