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活动开展之前,我们都会有一份细致的活动方案,我们按照活动方案的部署紧锣密鼓地进行,这样才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你知道怎么写相关的施工方案吗?以下是范文社小编和大家分享的精选关于建设工程施工方案3篇,以供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xx日至20xx年2月xx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2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五)是否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编制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九)消防设计文件是否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设计备案,施工现场装饰装修、保温等建筑材料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耐火性能规定;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xx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16日至20xx年xx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建设工程施工方案3今年是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是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区”的主题创建活动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创建工作专班。专班由局长为组长,对创建工作全面负责;为副组长,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督促、协调工作;区建管站各副站长及市场管理科和市政管理科全体同志为组员,主要负责对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执法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站市场科,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1日至5月16日)
创建活动采取上门讲解,召开动员会以及全区建设管理工作会等,加强本次创建工作的宣传。建设工程的参建各方要充分了解本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文明施工八条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及时完善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硬件设施建设。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16日至6月26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并于6月26日前,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递交自查整改方案。在6月26日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向建管站市场科、市政科提交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承诺整改落实时间。
(三)检查、督促阶段:(20xx年6月26日至8月1日)
创建专班根据各建设工程自查整改报告的情况,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分组对各个建设工程进行检查,督促各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要求。8月1日前,检查组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并向全区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1日)
创建专班要在前阶段检查情况的基础上,针对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加强督办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国庆节前,全区建设工程达到文明城市“创建”的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措施审查方案。
对新开工工程,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搞好自查整改工作,对施工组织方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要进行严格地认证和审查。在开工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既定的措施方案及《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行自查整改,做到硬件设施具备,施工组织方案完善。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一律不予同意开工,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善文明施工体系,落实整改措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到实处
辖区所有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划分为两类。一类工程为沿河大道、中山大道、解放大道、长丰大道沿线的工程,二类工程为次干道、背街小巷、单位院内的工程。
1、对于一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踢脚线要求80CM以上,围墙必须上标语及喷绘。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民工宿舍及居住环境必须达到“文明施工八条标准”要求。
(5)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区建管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6)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7)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2、对于二类工程的要求
(1)所有围墙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搭建、建新,并保证整洁美观。
(2)材料堆放必须按照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堆放整齐,并挂牌。
(3)进出道口必须硬化,设置冲洗槽,配备冲洗设施。
(4)有渣土运输的工地,运输车辆必须在我站悉数登记,要求封闭运输,并与施工单位签订《渣土运输承诺书》,坚决杜绝“带泥上路”。
(5)保持外立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坚决杜绝高空抛洒垃圾的行为。
(6)保持场内清洁,及时冲洗、洒水降尘。
(三)加大投入,全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施工扬尘及特殊区域、时段的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扬尘的控制工作,在严格执行《区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渣土运输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渣土运输管理机制。对施工现场的冲洗槽及冲洗设施的使用情况以及道路硬化等问题,创建领导小组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必要时采取夜间巡查的方式,坚决杜绝施工车辆沿途抛洒渣土或带泥上路,如发现问题,一律停工整改。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坚决杜绝施工现场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行为,对建筑及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居民密集区域及重要的节假日、中考、高考时段,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防止施工现场的噪声污染。
(四)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的关爱,改善农民工生活环境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文明施工八条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民工宿舍的管理,切实杜绝“通铺”现象,保证每个农民工使用高低床,并有“储物柜”。每个工地必须设置开水房,保证农民工使用。厕所要求做到及时冲洗、干净;食堂要求做到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纱门、纱窗、纱罩,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食品要由正规渠道进货等等,确实保证民工的身体健康。施工单位在冬季和夏季应制定相应的防冻防寒和防暑降温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按照《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谁建设、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创建专班,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步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检查和督促过程中,严格执法。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
创建专班加大巡查频度,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力争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发现的问题,一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时间为三天;对复查没有通过,整改不力的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处以经济处罚;对停工整改不力的工地,采取“不良行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