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宪法日活动方案6篇

时间:2023-10-29 作者:Trick 策划书

活动方案可以为活动的成功提供保障,我们可以依靠活动方案来协调各种活动细节,下面是范文社小编为您分享的12.4宪法日活动方案6篇,感谢您的参阅。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6篇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篇1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2014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时结合市教育局的通知精神,经学校行政研究制定出我校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以开展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注重实效,办好实事,进一步增强学校领导综合治理责任意识,更广泛地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我校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日---11日

三、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广大师生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达到提高师生法治观念的目的,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遵纪守法,使宪法、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法制进校园工作,为建设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

四、组织领导

组 长:

副 组 长:

组 员:

五、学习内容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禁毒、互联网上网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六、主要活动

1、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做知法守法公民”的主题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让学生了解每年的12.4是国家宪法宣传日。

2、各班主任召开专题会,开展“宪法在我心中”主题晨会活动(或与法律有关的知识),提高学生法律意思。

3、利用宣传栏、标语、展板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全校师生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开展法制教育讲座(由镇司法所、少管所和学校共同完成),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

5、学校教职工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自觉学习宪法等常规法律,提高自身依法执教能力,增强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6、开展阅读活动,号召学生阅读法制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书刊。学校组织学生积极阅读健康有益的书刊,以丰富学生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法制意识和热爱祖国的道德情感。

七、组织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班、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将开展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深入实施 “七五”普法规划、提高师生法治素养的一项重要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2、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效果。

各班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时,要广开思路,勇于突破,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学生感兴趣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求知欲,使学生主动参加到活动中来,提高教育效果。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篇2

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了更好的利用和开展"12·4"以宪法这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活动,掀起新的校园学法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法治学校建设的进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学校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三、活动内容:

1、利用校园网、校内宣传屏幕、宣传栏等媒体进行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11月15日~12月15日,悬挂"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等法制宣传横幅标语,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各班组织学生开展"法在身边"的主题班会。

3、利用期中总结邀请同中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讲座。

4、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的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新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提高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5、利用升旗时间,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升旗仪式活动。12月1日周一完成。

6、12月4日大课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学生课间宣誓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和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德育处。因此,请各班对照本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有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篇3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着力营造活动氛围。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作为“六五”普法和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结合学校实际,运用电子屏幕、横幅、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媒介,发布宣传口号,在学校及周边营造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浓烈氛围,增强师生员工的宪法意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可以作为宣传标语内容。

(二)整合资源,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针对教师、学生两个不同群体,采用不同形式,在师生中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围绕主题,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开一次主题班(队)会、出一期主题板报、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话或宪法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活动要庄重大气、形式多样、气氛热烈、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三)及时总结,不断扩大活动影响。

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教育网和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宣传本校开展首个宪法日宣传活动情况和好的做法,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特色,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和影响力。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篇4

为全面做好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闽财法【xx】5号)精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中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一)20xx年12月4日集中举办以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

(二)20xx年12月9日利用周二下村日,宣传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

(三)20xx年12月xx日深入镇辖区企业,宣传与辖区企业息息相关的《税法》、《会计法》。

(四)20xx年12月23日深入镇辖区村,宣传《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集中举办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开展公共财政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xx年l2月4日至5日,每日上午09:00一l2:00时

2、活动地点及参加单位:

(1)活动地点:王台镇街心公园

(2)参加单位:区财政局、镇财政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王台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行政执法大队、工商所、团委、妇联等单位。

各相关单位将参加活动准备情况、参加人员及联系人员电话,于11月24日前报政府办。

3、活动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税法》、《会计法》、《预算法》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2)结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省级示范点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生态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3)深入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活动形式:各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二)利用每周二下村日,将与村民息息相关的《土地法》、《森林法》、《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管理制度》、延平区村集体三资监管办法和村账托管具体做法、目的、意义及工作流程宣传到村民。

(三)联合国税、地税等部门深入企业,广泛开展《税法》、财政扶持企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扶持优惠政策,引导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税企关系,进一步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走访中收集意见,以便不断提高财税服务水平。

(四)充分利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这一载体,将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惠民政策,发放到每个农户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国家宪法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切实有效地开展法律系列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紧紧围绕“法律进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农村,通过组织法律咨询、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

各单位要根据安排,严密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王台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努力使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2016年“12.4”是第3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更好地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在全校范围内,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结合教育实际,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广大师生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增强师生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

五、成立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专门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德育部门、大队部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和监督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六、宣传任务及责任分工

1、利用周一(12月1日)国旗下讲话时间,作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正式启动。

2、大力开展学法活动。周一到周五各班利用晨会时间开展学法活动,学习内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宪法》等一些基本知识。

3、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宪法学习日暨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

4、12月1日-10日的班队(会)课,1-6年级开展一次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的班会课,目的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树立我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5、学校大队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橱窗、黑板报做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主题教育活动,各班出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黑板报。

6、学校大队部积极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参加“首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法,发挥黑板报、校园网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12.4宪法日活动方案篇6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西安市司法局、中共西安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西安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城管执法局拟组织开展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

从12月3日开始至12月14日结束。

三、宣传内容

(一)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

(二)《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三)《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规定。

四、活动形式

宣传活动以区城管执法局(分局)、支队为单位组织。采取以宣传站(点)为主,以召开座谈会、法制展览、广场活动、墙报板报为辅的宣传手段进行。

各区城管执法局宣传站(点)和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设置位置自行确定,确定后报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市城管执法局设一个宣传站(点),由一支队负责,位置设在新城广场,二支队、三支队、直属支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质量,把法制宣传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完成,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区城管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分局法制工作部门要积极筹备编印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安排好宣传活动,以确保法制宣传日活动顺利进行。

(三)市城管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要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12月份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确保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