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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主题班会课教案篇1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2017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 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宪法主题班会课教案篇2
一、宣传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集中宣传相结合。
二、宣传内容: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部门法相结合;
三、具体方案:
1、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
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和县委法治办四家联合行文,对”12.4“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做出安排部署,必须做到做到人员、资料、咨询台、横幅“四到位”。
2、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的联合集中宣传。
①时间:2021年12月4日上午9:00—10:30。
②地点:进公安局路口左侧步行街售楼部前广场。
③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电视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交警队、消防大队、安监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计生局、人社局、住建局、房产局、水利局。
④宣传方式:展板、咨询、宣传资料
⑤活动筹备:a、12月2日,由县委、县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办主任田刚主持召开参加集中宣传的24家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b、县委宣传部、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负责活动展板的制作,场地的布置;c、其余20家单位必须印制200份彩色宣传资料,派出2名宣传员(有制服的必须着制服)到场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各部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搞好自主宣传活动。
2、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活动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为保证活动圆满开展,对各单位宣传人员实行签名。
3、活动效果纳入普法工作年度考核。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7日
宪法主题班会课教案篇3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的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岳西。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岳西建设,为实现“四个示范县”创建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五、主要形式
(一)12月4日左右,邀请县内知名律师为县委中心组举办《宪法》知识讲座。
(二)县分管领导于12月4日,在岳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
(三)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知识送到基层,送到群众中。
(四)认真组织大众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1、岳西电视台要在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在综合频道黄金时间段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字幕。在新闻栏目及时播报各地、各部门活动的情况。
2、《岳西周刊》、岳西网要开辟专版宣传宪法知识,报道活动的相关内容。
3、各地、各部门凡有独立办公楼的,都应在活动期间悬挂“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全县中小学要大力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
(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参与司法部、国信办、全国普法办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宪法知识竞赛活动,网址为:___。
(七)向全县公民发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的手机短信。
六、工作要求
(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准确宣传解读四中全会精神,准确宣传解读宪法知识。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宣传标语为“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
(四)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情况,请于12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活动开展情况将直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宪法主题班会课教案篇4
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的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愿望,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性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的小,宪法没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的规定,自香港、幼儿园教师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
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重要。
宪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关注和保护。宪法修正案确立教师发展地位,确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把人权有一个政治概念上升为法律观念,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主体有党和政府上升为国家,突出了人本精神,对于保障人权,推动我国的宪政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主题班会课教案篇5
活动背景: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_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
主持人:___
活动地点:九年四班教室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意义。
甲:学习法律是社会进步对个人的外在要求。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制建设的逐渐完善,人们的生活与法息息相关。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不懂法、不学法的人在现今社会将寸步难行,无法立足,因此,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社会对人的要求。
乙:法制精神是现代人的一种内在修养。伴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内在素质的内涵正在逐渐丰富。以前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现代人除了具有丰富的文化知识之外,还应该具有人文和法律精神。
甲:尊法守纪是每个社会公民的义务,
乙:尊法守纪是保护每个人个人利益的保障。
合:为此我们开展主题为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班会。
二、《宪法》法律知识简介(学生4人)
主持人:《宪法》共四章:第一章,总纲;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
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4名学生带领同学们学习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主持人: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案例一:据《__日报》报道:20__年6月26日中午,某中学生林某因与同年级同学钟某发生矛盾后斗殴,当晚8时许钟某纠集同学挟持林某到校外一小巷内,将林某打倒在地。后来林某起身掏出水果刀,对其中的王某等人乱刺后逃离现场,王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1月17日,县法院以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案例二:20__年12月11日上午7点20分左右,__市紫溪中学高二1班学生小阳与同班同宿舍同学小磊在男生公寓401室因发生口角冲突,小阳用刀捅伤小磊,另一名同班同宿舍的同学小宇在劝架过程中也被小阳捅伤,之后小阳割腕自杀。当学校领导赶到现场将3名学生送往州医院救治时,小磊和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阳在医院包扎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案例三:06年,一名19岁青年利用木马程序通过极复杂的手段,在三天内从一名网友的网上银行账户分16次盗走存款1.5万元。上午,黑龙江青年于_因涉嫌犯有盗窃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庭上,于_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痛哭流涕。被带出法庭的一刻,他回过头向旁听席上早已泪流满面的母亲喊了一句:妈,对不起。于_实施犯罪时刚满18岁。据于_讲,他上初中的时候曾在一家电脑公司打工,从事电脑配件工作。被捕前于_处于无业状态。
案例四:06年,15岁的小_是一名网络游戏的玩家,有一天看到化名白天使的玩家,竟然有等级相当高的装备,让小_好生羡慕,小_和白天使聊了起来,发现白天使竟就在不远的网吧,突然心声歹念,打算带着一群朋友前去,胁迫白天使将装备交出来…为了网络装备,不少青少年宁愿以援交、诈骗、恐吓手段来得到宝物,类似这样的案例,已成社会隐忧。
小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
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四、讨论:青少年犯罪原因(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沉迷网络,盲目攀比,交友不慎,沾染恶习,情感纠葛,模仿追风,骄纵溺爱,粗暴管教,流浪失控。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_、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学习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杜绝犯罪。
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六、法律知识抢答
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每组抽5题);
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知识竞赛题目由法律知识中抽取。
必答题:共20问(略)
抢答题:共14问(略)
七、活动总结:
不管一个人的知识多么丰富,一个人的家庭背景如何好,当他带上法盲的眼镜时,就容易走错路,跨过法律的界线。让我们擦亮法律的镜片,让他们与法同行吧。
宪法主题班会课教案篇6
一、活动背景:
今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_周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
二、活动目的:
为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意识,12月7日下午,我班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活动。
三、活动主题: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
四、活动时间:20__年12月15(星期一)下午
五、活动对象:20__级7班全体同学
六、活动流程:
(一)、支持人致开场白,主持说明此次主题班会的具体细则、主要内容、具体安排及活动目的;
(二)、副班长说明此次宪法主题班会的主要意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权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自觉接受权威而主动服从,真正将宪法作为其行为准则。
(三)、班长精心挑选了很多有关宪法的题让同学们进行抢答,以便让同学们对此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产生主动去了解宪法的动力。
(四)、很多同学积极主动的说了一段自己对宪法的了解,有的畅谈“法在我心中”、“如何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法律与我同行”,有的以案例来“今日说法”,同学们的积极性很高,把班会推向了高潮。
(五)、团支书对活动进行总结:此次“宪法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使同生们了解了宪法基本知识,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懂得了要学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使学生们成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好公民。 总结: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老师们、同学们: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制宣传周,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制信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从实践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主题:“知法、懂法、守法”
时间:12月4日
参加人数:65人
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够知法、懂法、守法,更加深入的认识法律。
内容与形式:
采用抢答的形式,考题围绕基本的法律常识,内容涉及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具体形式:
参赛选手共12人,2人一组,分为6组。比赛共分为3轮,第一轮淘汰2组(得分最低),第二轮淘汰2组,剩下2组参加第三轮比赛,决出冠亚军。
题目:
第一轮:
1、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人民代表是反映和执行民意的一种法定职务,它不是一种官职。
a 官职 b 职务
3、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5、《宪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6、《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7、我国《宪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8、公民更改姓名,必须向公安机关变更登记才有效。
9、我国国家结构形式是(b)
a联邦制 b共和制 c 单一制
10、宪法规定,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基本上是(a)
a三级制 b四级制 c五级制
11、我国行政机关“一府两院”中的“一府”是指国务院。
12、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利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轮
1、判断题:被免除刑事处罚的人,不能称为犯罪分子。 (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名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已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住、惩罚为主的原则。”
5、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6、香港和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他们是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地方行政区域。
第三轮:模拟法庭
老王和老张家共用一堵围墙,有一次老王家的树的树根从围墙下面钻到老张家的地面上来了,破坏了水泥地,于是老张把老王告上了法庭。
(同学们在激烈的讨论中未达成一致,最后求助于同学家长〈律师〉)
判决如下:
假设种树人为甲,被人破坏土地的人是乙。
案例所出现的问题在民法上称为“相邻关系”。
即甲在自己的院子里种树,因树根伸延,危及影响了其邻居乙的围墙安全或正常作用。乙方要求甲方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应当说乙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能成立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消除因树根对其围墙造成的不安全的影响,并应当赔偿其损失。
民法上所谓的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比邻的不动产(房屋土地、建筑等)所有人或占有人。对各自所有或占有的土地、森林、水源、道路等,使用、处分时,相互间应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的关系。在本案中,就是甲所种的树不能影响到乙的建筑的安全,如有影响就要给予一定的限制,即消除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只顾自己而影响他人的便利安全。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这的利益; (2)公平合理;(3)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按照以上原则,本案的处理中应尽量从公平合理、并兼顾甲乙各方的利益,同时考虑树对美化环境的好处,如果该树对美化甲乙双方的环境都有好处,而双方的围墙不涉及危及乙方建筑物安全的,则可考虑协商解决——拆除围墙,让绿树给甲乙美化环境或再由甲方给乙方一定的补偿。
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树已危及自己住家的安全,不同意拆除围墙,执意要甲方将树移植,则也可考虑由甲方将树移植到不影响乙方围墙的地方,并负责将乙方的围墙修理好。
总之,处理相邻关系应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在做到绿化美化环境时也不能影响相邻方乙方的安全。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具体实践,推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现就开展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 推进宪法至上
二、时间安排
20__年11月10日到20__年12月10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内容。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使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宣传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让社会公众掌握常用法律知识,用法治精神引导生产生活,营造尊学守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深入宣传“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创新驱动、中小企业成长、生态旅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活动内容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我区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媒体集中宣传行动。各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要切实履行媒体普法的社会责任,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地各部门要利用显示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密集宣传与“国家宪法日”有关的内容。(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区级各部门单位)
(二)开展宪法、民法总则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区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在12.4期间,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的集中宣传,通过在村中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方式,与结对、联系村(居)开展结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单位)同时,全区法律服务队伍及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宪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各村(居)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村(居)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法治办、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区司法局)
(三)组织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开展宪法法律进民企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职工法治意识。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开展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企业宣传栏、显示屏刊播有关宣传内容。各企业法律顾问在“12.4”期间到服务企业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国资办)、区经信局,市律师协会衢江联络组)
(四)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按照分级考核原则,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中层以上干部)在《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上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入方式:百度搜索“衢州公共法律服务网”-站点切换-衢江区-友情链接-衢江区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或输入网址qj。(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五)组织“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在全区中学中组织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成人礼活动,通过将普法讲座、赠送法律书籍、法庭开放日等与成人礼相结合,激发我区广大青少年肩负起成人的责任,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司法局)
(六)举办第二届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以宪法与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与个人等为主题开展演讲。通过演讲比赛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畅谈学法、知法、守法心得体会的平台,展示我区中小学生争做守法公民的决心,推进广大学生对宪法知识的学习和宪法精神的理解。(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七)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本系统的典型案例。通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对典型案件的释法说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以案释法”各责任单位)
上面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整理出来的7篇《学宪法主题班会教案》,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