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预防灾害后的混乱,应急预案必须提前规划好,通过优秀的应急预案,能够显著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范文社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管道的应急预案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1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政办电传〔20xx〕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当前煤炭保障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针对我县煤炭自身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好与鄂尔多斯限价煤的采购、煤炭运输、设立销售网点等环节的各个问题。确保农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让农民温暖过冬。
二、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和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协调保障调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宋波兼任。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好物流运输
由交通运输局负责,与县发改委紧密对接,组织运输企业提供车辆保障,确保及时将鄂尔多斯市平价煤运输和配送到县,并将煤炭运输到各网点。同时科学规范交通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协调解决好通行手续复杂、运输困难等问题。
(二)设立销售网点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煤炭集中供应点和销售点,城关镇在县城后河、老城区、移民村设立三个网点,负责销售和收取煤款。各村庄特别是偏远村庄供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可由乡政府直接送达,或由村委会流动配送。要严格落实煤炭购销常住户实名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倒买倒卖行为,同时防止供应不公平等现象的发生。
(三)做好缺口统计
在现有每户2吨煤的保供基础上,由县统计局负责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核算全县农民煤炭需求缺口,作为后续争取农民平价煤的依据。
(四)做好资金保障
由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前期的购煤资金筹措问题,或者通过煤炭经销企业垫付以及预收群众购煤款等形式加以解决,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转安全高效。
(五)加强监督监管
由县市场监督局全程监管煤炭保供工作,确保煤炭市场平稳有序,确保煤价和质量符合保供煤的要求,同时严厉打击囤积、违规存煤和各类倒卖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六)强化环保监控
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控工作,特别是加强冬奥会期间空气环境治理保障监控工作,对于燃煤散烧引发的空气环境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明确具体措施,及时进行调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供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作调度,落实保供责任,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圆满完成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任务。
(二)周密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加强从煤源落实、运输保障、网点销售、配送到户等各环节的衔接,及时处置相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动。
(三)强化跟踪督查
县领导小组将协调各级纪检部门,对我县农民冬季取暖用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实、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违规倒卖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2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结合本校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
(一)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陈宪伟
副总指挥:魏万辉
成员:闵繁成管德良
(二)设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暖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暖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
因供暖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暖或供暖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
2、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
3、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设备损坏严重,供暖处于瘫痪状态,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一)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二)重要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闵繁成,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魏万辉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理后,管德良将情况报闵繁成,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三)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闵繁成、魏万辉,管德良及闵繁成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四、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一)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和闵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陈宪伟,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暖。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陈宪伟。
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停水、电的紧急处理。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3
为降低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全面做好各项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保证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兴义市道路运输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x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我厂危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车辆安全的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确保我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二、应急指挥组
为切实做好特殊路况及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等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特殊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刘克明
组 员: 张春 陈仕峰 毛忠贵 孙永江 刘秦
一切听从总指挥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应急工作。要从落实x、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应急处置措施
在恶劣天气和特殊路况条件下要抓好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好车辆例检、安全、安全例会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制度、车辆、人员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搞好安全嘱咐,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和路况等信息。要根据恶劣天气及特殊路况情况及时公布各项信息,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特别是做好恶劣天特殊路况下的安全排查工作,组织人力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照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确保公司的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影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做好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工作的落实,要经常深入一线,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心中有数,并要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并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极端天气带来的危害和影响。
(二)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考虑到冬季雨雪雾冰冻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各种不利因素,根据此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相应的应急演练。
(三)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冬季雨雪雾冰冻恶劣天气的变化情况,做好经常性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工作。
(四)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冬季雨雪雾冰冻天气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以便出现冬季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做到信息畅通。
五、应急反应
(一)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积冰或遇强台风、特大暴雨、沙尘、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启动本预案,所有人员立即到岗,所有车辆暂停使用。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组长以下人员立即到岗,延迟出车或按确定的线路范围组织出车。
六、预案终止
根据天气变化情况,经应急领导处理小组组长同意,终止本预案的执行。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4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地应对极寒天气对供水设施的影响,在极寒天气到来时能迅速地开展预防和抢修工作,保障广大用户正常供水,避免和减少财产损失,水厂本着“预防为主、有序应对、快速抢修的原则,编制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为应对极端严寒天气,特成立应对极端严寒天气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因寒潮引起的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解除,组织指挥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抢险预案
(一)成立应急组织,明确职责
为应对此次极端严寒天气,我厂成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抢险组织,抽调全厂精兵强将五十人,设立四个应急抢险小分队,管道队两个,生产股一个,营业所一个。同时设立后勤保障小分队,保障应急抢修物资的供应,接听值班电话小分队,充实人员接听值班电话,保障信息畅通。24小时值班维修电话:6512272、6538398。
(二)监控和预防措施: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发布临泉徽润供水有限公司温馨提示,提醒广大用户在严寒天气到来前提前做好自家供水设施的保暖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营业所所有抄表人员到各自所抄表区域做好供水设施防冻宣传工作,发放自来水厂温馨提示和有关通知,争取让大部分用户都认识到此次严寒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从而积极防范,努力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小。
营业所人员到各个小区与物业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发放自来水厂有关通知,提醒物业做好本小区二次供水设备防冻工作,要求物业每晚21点将本小区内加压区居民用水的立管内自来水排空,次日凌晨6点恢复供水。
2、物资供应部门要做好抢修物资和工具的采购储备工作,储备水表1000块和其他应急物资。应急抢修车辆随时待命,同时又联系私家车近10辆,随时准备奔赴抢修一线。
3、从全厂抽调近50名精兵强将组成应急抢险小分队,配备充足的材料工具,及时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人员24小时待命,发现问题迅速反应。
4、严格值班制度。抽调人员接听供水服务热线xx,保持24小时畅通,随时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值班人员接到有关维修电话后,及时与应急小分队联系,应急小分队迅速安排人员进行抢修。值班人员要主动了解所传递信息的处理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和相关记录,保证信息的畅通。
5、生产股加大对生产泵房、供水供电设施、电缆的巡查力度,避免因极端严寒天气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影响正常生产运行。把严寒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害逐一排查,逐条制定应对措施,千方百计保障正常生产运行。
(三)、应急响应
总体要求:应对极端严寒天气应急预案要迅速、准确,要快速组织抢修人员到位,尽快恢复用户正常供水,整个应急反应体系要高效、快速、畅通,力求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方法解决城区居民的用水困难。
供水应急措施:
(1)用户水表冻坏。如值班人员接到用户水表冻坏电话,应及时通知应急小分队,小分队迅速准备到用户家更换水表或表玻璃。
(2)用户反应没水。值班人员与用户沟通可能是水管冻住所致,让用户按照一定的方法解冻,如用户需要帮助,应急小分队要立即安排人前往。
(3)如供水管道在一定区域被冻住,造成大面积停水,我厂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就近在主管道打口接管,满足该区域自来水供应问题。
(4)调度系统如发生故障,调度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尽快组织人员分别到各个泵房人工开停泵,并做好各泵房供水压力通报,保障正常供水,同时组织维修人员对调度系统进行抢修,恢复正常调度。
(5)供水管网冻裂或因其他原因发生爆管,要按抢险程序及时组织应急小分队人员到现场进行止水,同时通知调度室注意供水压力,合理调度,做到小修不超过12小时,大修不超过24小时,以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5
1.目的和主要内容
公司各分公司所属的液化气储备厂、灌瓶厂,担负全市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和灌装任务,液化石油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在正常生产、自然灾害及设备本身存在缺陷等情况下,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为了随时应付可能发生的事故,在事故状态下进行有组织的灭火、抢修、抢救,防止爆炸,杜绝次生灾害,减少事故损失,对事故处理做到组织完善、准备周密、职工训练有素,特制定本方案。
2.事故状态下的人员组织
各单位要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正副指挥由各分公司正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安全、生产、技术、后勤等部门领导组成,下设灭火、抢修、后勤三个小组,分别由仪表运行、电工、机修、灌装、经警等人员组成。
3.报警
3.1报警程序
3.1.1无论任何部位发生险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夜班向值班干部报告。
3.1.2分公司领导或值班干部,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决定抢救措施。
3.1.3事故危险性小,有处理时间,可先报公司,在事故处理中需要消防队配合,由现场指挥组负责决定。
3.1.4当发现是无法控制的事故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向公司领导或值班室报告。
(2)如有着火危险,立即向119报警。
(3)派人通知,当即熄灭一切火种,切断除消防专用电源以外的所有电源。
(4)派人在厂区周围及公路两端警戒,断绝交通,禁止车辆行驶。
3.2报警要求:
(1)沉着冷静,头脑清醒;
(2)迅速准确,言语清楚;
(3)事故部位,查看清楚;
(4)杜绝误报。
4.战斗警报
4.1发布战斗警报
分公司领导(值班干部)在接到报警后,向全厂发布战斗警报。三个战斗组成员在接到战斗警报后,迅速赶到厂办公楼前待命,燕按所承担的具体任务,穿好防护用品。准各好抢修工具,由分公司领导(值班千部)及赶赴现场的领导,组成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
4.2发布战斗命令
现场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或火险情况,向来厂人员(布置)发布战斗命令。根据我公司具体情况,初步制定以下七种抢救方案,
(1)灌区火灾;
(2)灌区特大火灾;
(3)灌区液化气泄漏;
(4)灌区液化气大量泄漏:
(5)泵房液化气外漏及火灾;
(6)灌瓶间(倒空间)液化气外漏及火灾;
(7)管线液化气外漏及火灾。
5.几种火灾、事故的抢修方案
5.1罐区发生火灾(如罐下发生火灾)
5.1.1灭火组在接到命令后,迅速开启喷淋截门,对所有储罐进行喷淋降温保护,喷淋重点放在储油量最多的储罐。然后敷设水带接好水枪(水带及水枪数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每个储罐出三支水枪即可,并准备好干粉灭火车和干粉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灭火前首先关断液化气来油控制截门,待灭火命令下达后即进行灭火(不可盲目灭火,防止二次爆炸带来更大危害)。云岗、凤凰亭开启油泵向西郊、南郊、北郊排油,排空事故储罐并通过调度室通知西郊、南郊、北郊开启闸门接油,如厂内有空罐可同时向窒罐内打油。
5.1.2抢修组负责查明泄漏原因,并立即制定出抢修方案(可以为非书面形式)。准备好抢修工具。待火被灭后立即组织现场抢修。
5.1.3后勤组主要负责现场警戒、抢救负伤人员、消防车的接应。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城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工会,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局:组织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七、预案管理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管道的应急预案篇7
公司运营保障部承担广大热用户供热服务,承担管网热力站等设施的维护、保养、应急抢修等工作,20xx年度计划供热面积100--150万平方米。为确保供热生产安全、正常,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时的事故扩大化,及时将事故范围控制的初级阶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供热运行期内设备及管网生产运行安全,防止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范围的扩大,及时恢复供热,根据“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运营保障部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其成员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技术专责、各运营班长、安装维保企业
三、物资保障
1、设备及物资配置:
车辆:全部抢修车辆由指挥部统一调度。
设施:潜水泵2台单相汽油发电机1台四芯电缆200米铁锨2把洋镐2把电焊机1套氧气乙炔1套医用氧气瓶1套有害气体检测仪1套鼓风机1个抢修挡板和路锥安全警示标志若干
物资:常规阀门、法兰、螺栓、垫子等材料若干。
2、资金保障:
为应对其它意外状况,备应急储备金20xx元。
四、事故应急预案
(一)大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或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3万平方米或公称直径≧200mm的管道故障发生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
配合负责人:各运营班长、技术专责
抢修人员:管工2名、焊工1名、电工1名及安装维保单位
当此类大型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保部部长,运保部长上报总工程师。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行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正副总指挥及分公司调度室,由运保部值班长上报公司调度室。副总指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技术专责、维修人员、抢修车辆工具等。
3、正(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若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迅速制定抢修方案,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若非重大故障有运保部部长和技术专责组织在2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维人员实施,技术专责到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维修队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运保部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若管道公称直径≧400mm的或管道公称直径
若管道公称直径
6、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是否可恢复供热,同时报告公司当班值长后,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恢复供热后,通知综合室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保部技术专责组织成员进行事故分析。
(二)中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一次网及热力站故障影响供热面积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技术专责、运营班长
配合负责人:维修人员及安装维保单位
抢修人员:管工一名、焊工一名、电工一名、其他2名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运营部部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运营班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运营班长上报公司当班值长。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正(副)总指挥在2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人员、运保部技术专责自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组织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总指挥审批,同意后交技术专责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运营部长组织维修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
4、各运营班长在接到正(副)总指挥通知出现事故后,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同时将事故情况告知电话值班员;一次网一般故障在36小时之内恢复,热力站一般故障在8小时之内恢复。
5、抢修过程中,片区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分不同情况、不同方式告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8小时之内交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视台采用电视公示方式通知用户,并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此类事故预计抢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由运营班长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事故抢修完毕后上报正(副)总指挥,正(副)总指挥决定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三)小型事故抢修救援预案:
二次网及用户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
执行负责人:保障部技术专责
配合负责人:运营班长
抢修人员:管道工、维修支援人员
当此类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如下抢修救援流程:
1、当出现事故时,第一现场人应沉着冷静,首先迅速切断故障点相关阀门,若出现电气及电气设备故障,应立即关闭总闸缩小事故范围并立即上报片区长。
当出现人身伤害时,根据“以人为本”的原则,先进行互救、自救,紧急处理缩小事故范围,同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保护现场,若需急救时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
当出现火灾事故时,先用灭火器扑救,如火势严重,人员应紧急撤离火场,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
2、片区长接到通知后,迅速确定故障点并立即上报事故抢修救援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指挥自接到片区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综合室保障部技术专责、维修人员。
3、(副)总指挥在30分钟内到现场。技术专责自接到(副)总指挥通知后20分钟内到达现场;技术专责在1小时之内提出抢修恢复方案交副指挥审批,同意后交运营值班长实施,并在故障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4、运营值班长组织人力、物力根据抢修方案实施抢修。二次网一般故障在12-24小时之内恢复,用户室内及入口井的一般故障在4小时之内帮助解决。维修人员在接到副总指挥出现事故的通知后,组织人力物力支援片区实施抢修。
5、抢修过程中,运营值班长根据事故及抢修情况起草通知,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及恢复供暖时间,通知交副指挥审批。审批同意后,运营值班长须在事故出现4小时之内采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
6、抢修完毕后运营值班长上报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决定是否恢复供热,同时汇报公司当班值长,依据命令再进行供热操作。恢复供热后,保障部技术专责组织进行事故分析,运营值班长通知运营电话值班员。
(四)因特殊原因造成故障的处理预案:
当出现客观停水、停电或热源故障时,立即启动此预案。
事故总负责人:用户保障部部长陈静平
执行负责人:事故当班值班长、保障部技术专责
此类故障发生后,由当班值班长起草通知交总指挥审批后,以不同的方式告知用户。
1、因热源不可抗拒原因中断供热的,以电视公告方式告知用户,由运营保障部在8小时之内办理。
2、大面积停电、停水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8小时之内办理。
3、大面积停电、停水不超过24小时以上的以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方式通知用户,由片区在4小时之内办理。
4、小面积停电、停水,运营保障部长在4小时之内在单元楼梯口张贴告示通知用户,或在2小时之内电话告知各小区物业。
五、注意事项
1、各运营班长和维修人员应在平常保证抢修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防止抢修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影响恢复供热。在抢修过程中做好现场的围护、保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自事故发生到恢复供热,指挥部成员应做好记录,保证资料完整。